*更新于傍晚5时51分
(槟城14日讯)本月初在槟城林苍佑大道开枪射杀雇主拿督王德光并殃及无辜路人的保镖查尔法,今日被控上槟州法庭面对9项谋杀、企图谋杀及蓄意伤人案,虽然查尔法承认企图谋杀及蓄意伤人罪名,惟法庭未即刻下判,反而让他先到精神病院进行精神评估。案件定于明年1月16日过堂。
嫌犯今早被多名警员扣押到推事庭,面对3项谋杀罪名提控,控状指他于今年12月1日,晚上7时15分至7时30分左右,在敦林苍佑大道的槟大桥分岔口处,使用手枪打中拿督王德光后脑袋,小丑崔汉明的左胸和右大腿,及花贩申迪左胸,导致3人死亡,抵触刑事法典302条文,唯一刑罚为死刑。
在推事庭通译员使用国语念出3项控状时,查尔法都默默点头表示明白。
由于警方指查尔法曾有精神问题,主控官努鲁法汀副检察司在庭上要求推事莫哈末阿敏批准为查尔法进行精神评估报告,推事也批准这项申请。
稍后,查尔法被带往地庭面对另5项企图谋杀罪名,控状指他于今年12月1日,晚上7时15分至7时30分间,在敦林苍佑大道的上大桥分岔口处,开枪打伤医生雅丽娃妮的头部、国能职员努鲁胡旦的肩膀、国营电视台摄影记者阿米鲁左胸、厂工李方文左胸及路人潘美珠(译音)的肩膀,抵触刑事法典307条文企图谋杀,最高刑罚为20年监禁。
查尔法聆听每项控状后,同样表示明白控词及认罪。
但是,地庭法官依祖弯不接受查尔法认罪,并谕令查尔法送往霹雳州乌鲁近打精神病院进行精神评估一个月,在明年1月16日过堂。
过后,查尔法再被带到第3推事庭面控一项蓄意致伤罪名,被控在今年12月1日,在上述同样时间与地点,使用手枪枪柄敲伤林汶龙后脑,抵触刑事法典324条文蓄意致伤,一旦罪成,最高10年监禁或罚款或鞭刑,或两则兼施。
结果,查尔法大声表示认罪,但推事莎丽法同样先要求被告送往精神病院进行精神评估一个月。
警押送下抵法庭
被告查尔法于今早8时10分,在警方押送下抵达槟城法庭。
身穿橙色囚服的被告看到一众记者在外等候拍照采访,即俯身低头。
首天上班担任王德光保镳的查尔法,于12月1日时傍晚时分,在敦林苍佑大道从乔治市往大桥方向的车道,突然在车上发难,开枪射杀王德光,过后还狂追跳车逃命的生意伙伴林汶龙,一路上胡乱开枪,导致两名无辜的路人崔汉明(32岁)及一名骑摩哆路过的花贩印度籍男子申迪(38岁)枉死,另6人受伤,包括国营电视台摄影师阿米鲁。
查尔法今日面控时并没有委任辩护律师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