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3日讯)3兄弟因为殴打姐夫及破坏其车辆而被控上推事庭,3兄弟不认罪,案件展至明年1月19日。
3名被告为莫哈末尼占(46岁)、莫哈末阿兹尼占(35岁)莫哈末阿敏(27岁)。
首控状指莫哈末阿兹尼占及莫哈末阿敏在10月3日凌晨3时左右,在柏灵玉班底组屋,打破佐哈里轿车的车镜及车身,导致其损失达3000令吉,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监禁高达3个月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次控状则指莫哈末尼占被控于同一时间地点,殴打佐哈里的脸部及身体,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一旦罪成,被告可被监禁一年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案由副检察司莫哈末阿兹里主控。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法迪尔指出,3人为自雇人士,并需要照顾正在动手术的父母,希望法庭降低保释金。
推事阿娜莉亚最终批准莫哈末尼占以1500令吉保释,莫哈末阿兹尼占及莫哈末阿敏则各以1800令吉保释外出,案件展至上述日期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