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9日讯)涉嫌闯入兴都庙宇破坏神像的巫裔男子,周五下午被控上怡保地庭,惟被告对两项控状皆不认罪,因此法官允许被告以8000令吉及一担保人保外候审,此案订5月30日过堂。
但是,怡保第一地庭法官希末希山指出,有关保外手续只可在法庭得到被告的精神病报告后方可办理,否则被告必须送入乌鲁近打精神病院(红毛丹医院)接受一个月的观察。
被告法迪慕兹尔(29岁),来自怡保,是巫统前曼锐州议拿督纳兹里的儿子,也曾是怡保苏丹后端姑拜浓医院的见习医生。
身穿灰黑兼半的长袖上衣和及膝运动裤的被告,周五下午被警员押往怡保地庭面控,被告在通译员以马来文读出两项控状时,皆表示不认罪。
首项控状指被告在今年4月24日,下午约5时在怡保医院路斯里慕乐斯瓦拉阿曼哥威庙,破坏神庙内的神像,抵触刑事法典第295条文(亵渎膜拜地点,蓄意侮辱宗教),一旦罪成,将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次项控状则指被告在上述时间与地点持有武器,即一把巴冷刀,因此抵触1958年腐蚀物与爆炸物及危险武器法令第6(1)条文,一旦罪成将坐牢不少过5年,不超过10年,以及鞭笞。
送精神病院观察
因此,被告辩护律师莫哈末哈菲兹向法庭建议以8000令吉让被告保外候审,而副检察司尤斯纳里则站起来表示不反对。
最终法官宣布允准被告律师的建议,惟声明保外手续只得在法庭获得乌鲁近打精神病院的报告后,方可办理,所以这段时间被告必须住进精神病院。
随后,莫哈末哈菲兹在法庭外向记者表示,被告将在即起一个月送进精神病院观察病情,一旦证实被告精神正常,他将在一般的程序下接受审讯。
他说,如果院方证实被告精神失常,那被告有机会获得法官决定是否释放,或接受治疗。
他指院方也可就当事人的精神评估,建议法官再度延长他(被告)的医疗鉴定,以鉴定是否需要继续留院接受观察。
纳兹里及其太太与被告的一对兄妹也现身法庭旁听审讯,被告看到家人不时展露笑容。
另一方面,斯里慕乐斯瓦拉阿曼哥威庙委员会今日也在副主席瑟华古玛及一名理事的陪同下,现身法庭了解案情进展。
希联领袖出庭旁听
行动党霹雳州副主席西华尼申表示,前巫统州议员儿子涉嫌破坏兴都庙的案件上,若该庙委员会提出需求,希望联盟领袖愿意代为出庭旁听,同时呼吁政府必须确保兴都庙神像被毁事件,不会再重演。
他是周五上午联同希望联盟领袖拜访怡保医院路的斯里慕乐斯瓦拉阿曼哥威庙后,如是发言。
他抨击,事情发生后,不见国大党巨头上门慰问,直至周四(28日),才见国大党青年团全国秘书阿温克里斯南站出来,要求霹雳警方依据程序,调查此案。
诚信党霹州署理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尼萨则表示,希望联盟严厉谴责这类事件的发生,并强调各族互相尊重彼此的宗教,不得互相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