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9日讯)行动党槟州斯里德里玛州议员雷尔涉嫌在政治演说上,发表“巫统混蛋论”而被控煽动罪一案,地庭基于控方表面证据不足,周五早上宣判他无罪释放,无需出庭自辩。
承审地庭法官罗斯兰哈密指出,控方证明雷尔确实有发表这项“巫统混蛋论”言论,惟并未构成煽动成份,因为巫统是一个政党组织,不代表一个族群或是宗教。
他也接受辩方的说法,即巫统也不能只代表个人,控方在这一点上,无法证明雷尔这项言论存有煽动。
他说,控方在此案必须证明两点,即被告是否有说出有关言论,以及此言论是否存有煽动,目前控方只证明雷尔有说“巫统混蛋”(celaka Umno),但无充足证据显示该言论有煽动。
针对雷尔的另一项交替控状,即蓄意羞辱巫统导致破坏社会安宁的罪名,他认为控方在这方面也没有充足证据显示雷尔有犯罪。
其代表律师哥宾星在庭外向媒体发言表示,法官的判决证明他们之前的见解是正确的,因为雷尔在此案由始至终根本都没错,他也希望控方接受判决,不要提出上诉。
雷尔于2014年5月22日晚上约10时,在槟城爱莲玉一项政治演讲会上,发表存有煽动言论,即重复指“巫统混蛋”,触犯1948年煽动法令第4( 1)(b)条文。一旦罪成者,将面对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将被判最高监禁5年。
早前控方也针对次项控状,提呈另一项交替控状,即指雷尔在同时同地,蓄意羞辱与激怒巫统成员,发表可破坏社会安宁言论,触犯刑事法典第504条文(蓄意侮辱),罪成者将被判坐牢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林冠英等现身法庭支持雷尔
槟首长林冠英、已故全国行动党主席卡巴星三个孩子哥宾星、佳日星以及蓝卡巴星,还有槟国州议员黄泉安与彭文宝等,今日也现身法庭给予雷尔支持。
雷尔在胜诉后脸带笑容,与为他打赢官司的哥宾星致谢和拥抱,随后在其脸书上张贴师父即已故卡巴星的遗照,并写著:“谢谢老板,我已经赢了第一场案件”。
雷尔仍有另一宗也是发表“巫统混蛋论”煽动案在身,目前在审讯阶段。该控状显示,他于2014年5月20日上午约9时30分,在槟州立法会议上发表存有煽动言论,即“巫统混蛋、没家教、无礼”,触犯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