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前国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安华在伊斯兰上诉庭起诉前助理赛夫诬告(Qazaf)一案,可继续在伊斯兰上诉庭审理。
由伊斯兰上诉庭法官拿督斯里末尤索领导的3司今日做出一致裁决,驳回联邦直辖区伊斯兰教法庭首席检控官三苏丁以及另2造要求撤销安华上述的申请。
除了末尤索外,另外两名法官分别是拿督尤索慕沙和莫哈末安兰。他们表示,前峇东埔国会议员当时的决定,即从3名申请人当中,2人已没有任何职务,因此这不是一个严重的错误,并非不能被校正或受到法律制裁。
“我们同意可通过修改涉及单位的申请,即申请人的名字可被删除,由一些职位或部门取代。”
安华是在2010年4月23日提出上诉申请,反对伊斯兰教高庭决定驳回起起诉赛夫诬告的申请。同时,安华将掌管宗教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加米尔、前联邦直辖区宗教局总监拿督仄末仄阿里以及三苏丁列为第一至第三答辩人。
末尤索今日裁定,联邦法院在2015年2月10日对安华鸡奸赛夫案件的裁决,对伊斯兰法庭的决定不具有约束力。安华、三苏丁、仄末仄阿里以及加米尔皆有出席今日的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