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蒲种竞智华小家长心疼孩子在晨读时段没带《大拇指》报刊,而遭校长鞭打处罚,并把事发经过上载到面子书,引起家长议论纷纷。
根据家长在面子书上的投诉,3年级学生在昨日下课的晨读时段,部分学生因没带《大拇指》报刊,而遭校长鞭打处罚,更被警告若下次晨读时又没带报刊,就会双倍处罚,鞭打2鞭。
家长描述,校方规定还没购买报刊的学生,一定要买,否则也会遭鞭打。有家长指有学生被打到手掌瘀青、手肿和流血,其他没被鞭打的学生回家后,要求家长立刻购买《大拇指》报刊。
家长不满,既然《大拇指》报刊并不是教育部规定的必买刊物,校方不应该强制学生带来进行晨读,也不该因此鞭打学生。
该校家协主席谢珊珊接受《东方日报》电访时指出,该校拥有30分钟的下课时间,为了不让孩子们用餐后在校园内虚度光阴,因此有老师建议,每天抽出10分钟进行晨读。
她说,因为《大拇指》报刊的内容非常符合小学标准课程(KSSR)朗读的部分,所以在去年的家协代表大会上,已通过以上的晨读,但并无强迫家长一定要购买报刊。
没鞭打至瘀青
她说,每周5天,其中2天是使用《大拇指》报刊,其他3天是使用5令吉复印的阅读册子,让没有购买报刊的学生阅读,小册子收在课室内,所以没有引起什么问题,至于把报刊带回家的学生,却常常忘记带来晨读。
她表示,在向校长了解后,原来老师们每天都提醒学生把报刊带来学校,但学生们却常常忘记,老师们无计可施下,唯有向校长投诉。
另外,谢珊珊也证实,校长确实在昨日处罚购了报刊但却又没带来的学生,每人鞭打一鞭,并口头警告再重犯就鞭打2鞭。
她指出,至于有学生的手掌被鞭打至瘀青,在经过与有关的家长了解后,是因为学生的手掌关节本来有瘀青的伤痕。
“而手掌流血的学生,经了解,原来学生的手掌之前就弄伤了,但是否被鞭打后又流血,则无从稽考。”
她说,据了解,投诉文章的出处,并非张贴在该校的官方网站或爱心家长的官方面子书上。
她表示,若发生任何事情或冲突,家长们能直接到学校向校长、副校长或向家协作出投诉或了解情况,而并非透过社交网站渲染,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另一方面,记者致电给校长询问回应时,对方表示不愿作出任何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