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前首相敦马哈迪的代表律师哈尼夫质疑,彻查国家银行外汇交易亏损案的皇家委员会,其中3名成员的独立性,听证会全然违反司法制度和公正原则。
他指出,皇委会是在特工队的建议下所成立,但皇委会的其中2名成员,即丹斯里西迪哈山和丹斯里苏子文,正是特工队的成员。
他在书面陈词中表示,他曾在8月8日的听证会上,要求上述2名成员退审,然而这项申请被驳回。
他声称,西迪哈山和苏子文作为特工队成员时,比其他3名皇委会成员优先过目一些资料和文件,可从中做出一些结论。不过,他质疑,其他3名皇委会成员会依赖上述2名成员的指导和协助,无法就本身的意见做出独立的决定。
他提到,皇委会主席的责任仅是负责主持听证会,而不是主持裁决,因此所有皇委会成员有权自行做出决定,无需做出一致裁决或建议。
此外,哈尼夫质疑,除了上述两名成员,皇委会的另一名成员曾获得国家银行的奖学金,惟此事有待确认。他已于9月18日致函国家银行,惟迄今尚未得到任何回复,因此皇委会成员有必要直接向该名成员证实。
另外,哈尼夫指出,这场听证会有提呈的两份属于官方机密文件,当时国家银行代表律师拿督陈福泉曾提出,若皇委会欲解密机密文件,就必须由官方机密法令的官员或获得庭令,否则可能会负上刑事责任。
他表示,尽管当时所有旁听律师均同意,惟皇委会主席并未对此作出决定,仅表示皇委会成员不受官方机密法令限制,导致重要证人在无法过目这些文件内容,让他们在供证时针对内容进行公正的评估。
他在书面陈词中,建议皇委会向国家元首转达,皇委会无法完成5项功能。
“基于于2017年7月15日成立的皇家委员会违反司法制度和公正原则,因此无法进一步完成5项功能,”
皇家调查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共有5项,即(1)确认国行90年代外汇投资亏损的真实性及其对国家经济的影响、(2)调查国行涉及的外汇投资是否违反1958年国家银行法令或其他法令、(3)调查是否有人掩盖事实或实况的元素,以及是否有人提供混淆内阁、国会及人民的生命、(4)若发现有人导致国行亏损并设涉及隐瞒事实及实况提出建议,以采取适当行动,以及(5)建议适当的措施避免事件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