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前首相敦马哈迪代表律师哈尼夫表示,皇家委员会根本无法确认国家银行在1992至1994年期间的真正亏损。
哈尼夫在提呈给皇委会的书面陈词中说,尽管第1名证人前国家银行会计经理阿都阿兹在供证时指出,根据他在2007年所准备的报告,国行在1991至1994年共亏损315亿令吉,但是,这并不意味著在1992至1994年间的真正亏损就是这笔款项,因为他根本无法取得外汇交易记录来进行核实。
他表示,315亿令吉也不符合第3名证人也就是爆料的前国行助理总裁拿督阿都慕勒所“揭露”的100亿万美元,若以1美元兑2令吉50仙的汇率,国行当时的亏损应该是250亿令吉,而不是315亿令吉。
他指出,无论是国行前总裁、前副总裁、前助理总裁还是前高层,都认为国行有必要涉足外汇交易,以维持我国的对外储备金及令吉的兑换率。
他也说,《1958年中央银行法令》阐明,无论是首相、财政部长或政府,都无权干涉国行的业务。
他强调,皇委会主席丹斯里西迪哈山在没有让马哈迪或安华阅览完整150页的内阁会议记录以确认会议内容,而只是靠部分的会议记录内容就认为安华刻意误导内阁,将是致命的失误。
“据我们了解,会议记录阐明,当时出任国防部长职的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曾出席会议,他应该出席听证会供证,是否曾遭到时任财政部长刻意误导。否则,我们认为,皇委会根本不能就此认为,当时的内阁曾被刻意误导。”
针对皇委会的第5项职权,即须建议适当的措施以避免事件重演,哈尼夫指出,前国行总裁丹斯里洁蒂及马哈迪在供证时就曾阐明,国行自1994年开始,就设立了监管机制,避免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