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蝴蝶脆饼连锁店Auntie Anne's品管与清真执行员法哈杜早前透露,伊斯兰发展局拒绝了他们的“热狗蝴蝶脆饼”(Pretzel Dog)的清真认证申请,并建议该公司把“Pretzel Dog”的名字改为“Pretzel Sausage”。法哈杜之后确认,该连锁店决定听从伊斯兰发展局的建议,更换“Pretzel Dog”的名字。但掌管伊斯兰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加米尔,包括伊斯兰发展局却事后召开记者会表示,伊斯兰发展局定夺是否发出清真认证,并非考量食物的名称,而是食材,并归咎是社交媒体上流传不正确的讯息,才会让大家误解伊斯兰发展局。
不曾禁用热狗字眼
部长表示,不是伊斯兰发展局做错,而是有假账户传播错误讯息。伊斯兰发展局不曾禁止使用热狗字眼,也不曾撤回任何清真认证。Auntie Anne's正向伊斯兰发展局申请清真认证,该局还在讨论其申请,何来撤回清真认证?该清真认证是由食店“自愿”申请,非伊斯兰发展局强制。若其不要妥协,想捍卫本身的品牌,伊斯兰发展局将再研究其申请,因为主要是食材本身,非名字。
在部长澄清后,伊发局也随之改口称无关“狗”字,并表示本身早前只是向媒体发表概括言论,即伊斯兰教视狗为不清真,该番言论非针对AuntieAnne's的食物产品,他们只是针对清真认证申请程序及守则,发表概括言论。同时,该公司的申请书中,并无提及“Pretzel Dog”名字,也没提供足够文件。
另一方面,该局还在研究Auntie Anne's中央厨房的稽查报告,但有人挑起产品名字课题,这就是为何该公司未能获得清真认证。
对Pretzel Dog因名字产生清真与否的疑虑,引发各界热议,我建议政府修改或废除清真食品生产、准备、处理及储存指南(MS1500:2009)第3.7.4条文,以免引起有意申请清真食品证书业者的混淆,并防止再次发生类似“热狗”事件的不必要争议。
既然掌管伊斯兰事务的部长及伊斯兰发展局都异口同声的表明,不会因为食品的名称,而将食品列为穆斯林“禁止食品”,那么清真食品生产、准备、处理及储存指南MS1500:2009第3.7.4条文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该条文阐明,清真食品及清真人造调味料的名称,不能够以伊教“禁止产品”,例如火腿、培根、肉骨茶、啤酒及兰姆酒等命名,以免引起混淆。但事实上,指南的这项条文已与部长的言论背道而驰。
应修改相关条文
既然部长已经声明不会因为食品的名称,而将食品列为穆斯林“禁止食品”,那么就应该修改或废除这项条文,以免日后再引起误会。
“热狗”事件搞得满城风雨,就连玻璃市州宗教司莫哈末阿斯里表态说,食物清真与否完全视乎其成分,而与名字无关。
他举例,龙眼马来文名为“猫眼”(buah mata kucing),是清真食物,而猫眼(mata kucing)却是被禁止的。吉兰丹也有一糕点名为“鸭屎糕”(Kuih tahi itik),属清真食物,但鸭屎却无穆斯林会吃。青蛙(Kodok)是违禁的,但是香蕉炸糕(cucur kodok)属清真食物;耳朵不可食,但耳朵饼却属清真食物。可见,食物属于清真还是违禁食物,是指其成分而不是名字。不过,莫哈末阿斯里解释,这番说明不是怪责伊斯兰发展局,而是阐明判断清真食物与否的原则,以免穆斯林及非穆斯林感到混淆。
成为了国际笑柄
“Pretzel Dog”课题远传海外,成为国际媒体报导的新闻,如美国《纽约时报》、美国《时代周刊》、英国《英国广播公司》等等。由此可见,此次的“热狗”事件已经使国人蒙羞,同时也使大马成为了国际笑柄,破坏了大马做为开明及先进国家的形象。
我们都知道,马来西亚是一个多元种族宗教的国家,也以穆斯林占大多数,因此在饮食方面,我们须要顾及穆斯林的饮食文化和禁忌,在所难免。然而,我们也同样需要顾及非穆斯林的感受,那么在一些餐饮场合,我们是不是也不应该有牛肉食品,以尊重印裔族群呢?单是食品的名称都可闹出笑话,引发不满,实在令人费解。
为免再产生混淆,修改或废除相关条文才是上策,以勿被条文约束,而引发不必要的争议,以及触动种族宗教敏感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