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分析性思维发达的古希腊学者也早看穿这些虚无论者的空洞。柏拉图提出“理念说”,指出世界上所有的马都不同,然而“理念的马”却是绝对的;我们语言中说“马”,并不指具体任何一匹马,而是“马”的概念。由此亚里士多德写成《范畴论》,这都是西方科学发展的基石。日语意译“科学”就是扣紧其核心:分科目的学问。科学的原理就是分类,而分类的基础就是分析事物特征。所谓类,就是一个拥有共同特征的集合,更关键的是这些共同特征也正是这个集合与其它集合相分辨的区别性特征。科学的物种分类体系由此进行,其中按特征的分合还可细分大类、小类。我们思维中的概念也正是依此分类原理而形成。
你永远无法告诉我“马”长得什么样子,因为每一匹具体的马都不一样;也没有人能说出“人”是什么模样的。但我们说“马”、“人”,没有人不理解;我们拿支笔来画一匹马、一个人,大家也都能认得那是“马”,是“人”。我们说“普通话”、“闽南话”也是同样道理。
我们知道自然世界中的现象都是连续性的,由红到橙到黄,一道彩虹的七色就是一个连续体。然而概念,也就是分类,却必须是分离的;语言中表达概念的词,也都是彼此独立的:“红”、“橙”、“黄”、“绿”、“蓝”都各自是单个的词。于是从马到各种颜色,按照虚无论,我们简直无法开口说话,更遑论用语言交际。这就是雅典广场上智者芝诺得意的悖论:“一粒沙不能构成一堆沙!”我说的“红”未必是你理解中同样的光谱反射度,我说的“马”也不是你头脑里想的那一匹。
语言学作为一门学科必须遵循科学的分类原理。“汉语”指的是汉民族的语言,有广狭二义:广义包含各种方言,狭义指共同语。这一点所有民族都一样,比如日语、韩语、德语都是——我相信没有人会误以为唯独汉语有方言吧。从科学分类来说,“汉语(包含方言)”形成一个概念的根本基础,正是因为内部拥有一致特征,而这些也同时形成与其他同级概念如“日语”、“英语”等相分辨的区别性特征。我们强调同级性的比较,是为了要避免类似“白马非黑马,黑马是马,于是白马非马”般类属混淆的逻辑错误。
汉语内部方言
另外,汉语内部方言间当然有区别,如日语也有关西方言、东北方言。当然汉语方言之间表层差异相对较大,其实这正是汉语历史悠久的绝佳证据,因为由变异形成的分化随著时间不断地加剧,所以这本应该是汉语族群感到自豪的。而就方言之间,如闽方言自有其分别于粤方言的区别性特征,又闽方言中闽南、闽东、闽北又各自形成内部一致而外部区别的特征。这是一个层级性分类体系,科学物种分类正是如此。
当然,自然事物连续体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我画一匹马少了尾巴你不会当作是无尾熊、一张白纸上加个黑点当然不会看成是黑纸:方言间的差异也是个连续体,如浙南吴语挨著闽语区自然就相互影响形成一些共同特征而由此构成一个过渡地带。
于是,由方言区到方言片到方言点,一层层细分。这是完全符合人类思维模式,也是符合人类对世界感官认识的认知模式进行的划分。否则,先别说语言现象无法解析,就连要说一个词都不可能。
这是从语言本体进行的分类,现实中当然还有其他外部因素影响语言与方言的划分,比如德国和荷兰的语言。但这顶多就是个称谓问题而已,如“鲸鱼”非鱼、“壁虎”非虎、“蜗牛”非牛。相信决不会有人杀了一只壁虎就自诩为“打虎英雄”,除非是有意混淆视听,甚或是别有用心。
汉语共同语与方言间、乃至方言与方言间的差异自古皆然。自周秦以来文献已载明共同语的基础就是在北方。西汉扬雄调查方言也明显显示秦晋方言与通语重合者逾80%,但他从未将秦晋话当作通语,遑论大事声讨。
今天若将北京话与普通话比较,重合度恐怕还低于80%。然而今人动辄说北京话,乃至北方话强压南方方言;可叹我们今人的认识还远不如古人。更何况若以共同语同化方言的情况来看,恐怕南方方言之情况还远不如北京话严重。共同语影响方言是必然的,其与北京话之亲缘接近,今天的北京人甚至会跟你说:北京话已经消亡了!
今天的北京有谁还会记得“蝙蝠”叫“燕么虎儿”?今天的北京谁还称“麻雀”为“家雀()儿”?你说,谁比谁惨啊,小强?!
“语言”与“言语”
最后的总结,就必然引领我们进入誉为“现代语言学之父”的索绪尔,在其奠基性著作中开头界定学科对像时辨析“语言”(langue)与“言语”(parole)的思考:“语言”是社会的、同质的、抽像的;“言语”是个人的、异质的、具体的。语言学研究对象是“语言”,也即我们通常说的语言系统。对于“马”的特征,我们只要考察足够代表性量的具体马就能抽像出来,因为马A和马B、马C中同时具备“马”的共同特征,即与“非马”相分辨的区别性特征。我们日常看似各异的言语行为也是如此。
至此,我之“语言洁癖”应该很明显,就是柏拉图理念世界式的。因为语言学的对象就是抽像、纯粹的“语言”。这其实也是所有学科的基础:谁能画出标准的“圆”、你无法确保画的直线就是两点间的最短距离,但这不影响几何学的研究;牛顿力学原理的运算也需放在“理想空间”(ideal case)内才能生效。那你又何必独独责难语言学呢?
语言的洁癖
然而“语言洁癖”与柏拉图又有根本的区别:柏拉图的理念与现象是自上而下的,而语言学的研究是自下而上的;即任何语言规律都是现实言语行为的归纳。但这不代表我们要因为某匹马缺了条腿就总结说“马三足”,言语行为的归纳也是应视其总体规律。
如此我们才能够避免纠缠于“白马非马”的循环中:究竟应“以马喻马之非马”,还是应“以非马喻马之非马”。否则,这势必带领我们跟随著庄子而大叹:“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
语言是一种社会现象,其复杂程度绝不逊于其他任何社会现象。问题在于社会败坏有全社会来分担,而语言的罪却往往是语言工作者独揽。更且社会沉迷网络的现象,你连电脑都不用当然是置身事外;然而语言则是就连文盲都天天在夸夸其谈的。于是乎我只好前来自首,递交我这份“语言洁癖者的供词”,且坦言我之死不悔改仍会继续著“课堂里教‘蚶’为han,到市场去买一碗叻沙要ham”。希望大人先生们本著坦白从宽的原则能予以从轻发落。
(下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