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前首相敦马哈迪针对伊斯兰国课题发表了一些语惊四座的言论,导致马华和行动党之间又再度为此课题展开了唇枪舌战。笔者认为,撇开政治立场不谈,伊斯兰国课题确实存在著两大误区,有待人民,尤其是华社去进一步了解实情。
误区一,神权伊斯兰国与世俗伊斯兰国之分。行动党炮轰马华当年支持马哈迪的伊斯兰国,现在却反对伊斯兰党的伊斯兰国。此番言论无疑把马哈迪的伊斯兰国与伊斯兰党的伊斯兰国画上等号,事实真是如此吗?
巫统与伊斯兰党的政治理念之最大分歧,莫过于前者主张世俗,后者主张神权。若两者的伊斯兰国可以画上等号的话,那么巫统跟伊斯兰党根本就没有必要恶斗超过半个世纪,早就可以握手言和、合归一统了。
从2001年马哈迪宣布大马为伊斯兰国开始,至今已有11个年头,我们扪心自问我国目前奉行著的制度,是世俗?还是神权?伊斯兰国只是一个称谓而已,重点还是在于其内容,国家奉行什么制度。
误区二,伊斯兰国与伊斯兰刑事法之分。很多人误把两者画上等号,实际上它们虽然有关联,但却不一定是成双的配套。伊斯兰国有世俗与神权之分,而伊斯兰刑事法则是套用在穆斯林身上的唯一刑事法,这意味著现有的世俗刑事法将会被弃用。
以当今的大马为例,我国是一个“世俗伊斯兰国”,可是全民统一使用世俗刑事法,因此不可与伊斯兰刑事法画上等号。但如果是神权伊斯兰国,就跟中东非洲的神权伊斯兰国一样,近乎全数都使用伊斯兰刑事法,可以说是成双的配套。
有者说,大马已经是伊斯兰国了,所以反对什么伊斯兰刑事法都是多此一举,完全无需给予任何关注。其实不然,伊斯兰国跟伊斯兰刑事法摆明是两码子事,必须要分开来说,岂能混为一谈?
笔者认为,不管大家的政治立场是如何,支持行动党也好,支持马华也好,都必须根据既有的事实去判断一切,而非盲目接受一些模棱两可又含糊不清的政治讯息。说白了,就是搞清楚所有事情的来龙去脉,才来决定应该不应该捍卫既有的政治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