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曾任“华教基层代表”的一位老先生在一篇评述关丹独中的专栏文字中提出“钻狗洞”论,大义凛然地教导读者说:“我们真的要钻狗洞去谈华教吗?不,办华文教育是堂堂正正的事,特别到了这个时候。”
受到他的精神感召,原本想招朋唤友一起弘扬他的主张,身边冷静的好友却泼冷水说:“且慢,先审视他如何不钻狗洞再说!”于是,我们分头找出他的几篇大作细读一番,原来他说的不钻狗洞、堂堂正正要做的——不过是争取修改批文。朋友说,这还是钻狗洞啊!
了解法令再谋对策
怎么说呢?我们知道,在法治社会,任何权力机关的批文都不是从天而降的,而是必须依据现行法律发出的。在涉及关丹独中复办的课题上,权力机关就是教育部,现行法律就是1996年教育法令。所以,任何办校批文的发出或修改的依据就是1996年教育法令。如果要求教育部修改或重新发出新批文,我们就应该对1996年教育法令有所了解,特别是要知道教育法令对于华文独中的态度是怎样的。
还好这方面的资讯不难找。上董教总网站就可以看到1997年6月28日董教总针对1996年教育法令问题所发表的严正声明。
董教总声明中有关独中存亡的一段说:
“第17(1)条明文规定:除了新法令下所设立的国民型学校(华、印小学)和被部长所豁免的任何教育机构(学校等)以外,国语必须成为所有的教育机构的主要教学媒介。这就是说,所有的学校(包括独中)都必须以国语作为主要教学媒介,除非这些学校已获得部长豁免。……华文独中不属于国民型学校。依照第17条(1)的规定,独中就必须以国语为主要教学媒介,除非获得部长的豁免。到目前为止,独中并没正式获得部长的豁免。”
在有关统考问题的另一段说:
“第69条(1)(关于禁止举办考试的条文)……在这项条文下,没有人(或学校等教育机构)可以擅自为学生(不论是政府或私立学校的学生)举办任何考试,除非事先获得考试总监的书面批准。这就是说,如果没有得到有关当局的批准,任何人(当然包括董教总)都不能为政府或私立学校举办任何考试。”
在结论中这么说:
“综上所述,华小、独中和统考的继续存在,看来将需要依赖部长给予豁免,比旧法令下无需豁免的情况,倒退了一步。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说《1996年教育法令》比《1961年教育法令》更加严峻。”
因此,要求以1996年教育法令为依据发出或修改的批文,再多也不过是要求教育部长行使他的豁免权。
是的,如果部长愿意行使豁免权,他可以让华社安心去“办一间符合独中特质的华文独立中学”。但是,如果“堂堂正正”的话,不是应该从根本上要求所有公民义务与权利平等,要求公平对待母语教育吗?现在要求修改或重新发出办校批文,不过是希望部长法外施恩!
争取修订教育法令
无论如何,我和朋友都非常认同老先生所说的“办华文教育是堂堂正正的事”,特别是他那句“特别到了这个时候”真是可圈可点。“这个时候”有什么“特别”?
这是大选前夕,“这个时候”讲话当权者比较容易听得进耳。
“这个时候”政治两线制已经形成,朝野互相制衡使到当权者不能那么容易说了就算。
“这个时候”是资讯时代,要一手遮天或指鹿为马已经不是那么容易。
“这个时候”整个世界正在走向改革开放,再想抱残守缺已经不是那么容易。
国家领袖对独中的注解以及教育大蓝图即将推出的措施,在在显露了1956年拉萨报告书讲明要驶往单元主义“最后目标”的机车还在前进。为什么不在内外形势都有利于华教的“这个时候”做点什么?
“这个时候”为什么只是想到修改一纸批文而不是整个法令?“这个时候”董教总是不是应该考虑起来领导修改教育法令的运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