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烟霾之兜兜转转,何止磨蹭了15年?为了翻种农作物,佐汉瑟迪亚共有8块总计50英亩的农地,燃起熊熊之烈火;结果惊动了消拯大队前来扎营灭火,前后三天,火势还没完全扑灭。
能源、科技、气候变化及环境部长杨美盈闻讯,因此拉了大队,到场巡视。留影所见,至少18人。《东方日报》报道,部长对此拖沓多年的课题,至今不能解决,“感到震怒”云云。一旦灭火,再与各单位召开跨部门会议,寻策应对。
既言“震怒”,当是愤怒之极了。《圣经》中译此词,一般都非同小可:“耶和华要在他的震怒中吞灭他们”、“我们经过的日子,都在你震怒之下。我们度尽的年岁好像一声叹息”、“耶和华阿,求你不要大发震怒,也不要永远记念罪孽”……
部长随后发言,确实显见她此时的怒火冲冠:一旦援引《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29(A)条文提控,可罚50万令吉,坐牢5年。尽管如此,部长跟著补充,似是反高潮了:“为难之处,很难找到真正的纵火者,唯我们将诉尽全力揪出。”
推敲此语,犹见耐人寻味之处。肇因所在,或许不是过去没有发现“纵火者”;但是,当局其实不能鉴定匿藏背后的真凶。要是这样,捉到零零星星的代罪羔羊,那又何必呢?
部长要玩真的,何不赶紧拟定时间表,指派单位巡查?若是人手有所不足,不妨动员社区的义工,一起巡逻?要能配合高空之下的卫星系统,日夜俯瞰;总能找到点火的祸首吧?
否则,纵然确有一时的“震怒”,时过境迁,最终还是意思意思。同意这点,可见一口气出动18人组成三排共同看场,虽然气势壮观,恐怕只是一张应景的团体照,确实少了一点点震怒的造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