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文字狱”,据词典中的解释是:统治者刻意从作者诗文中,摘取字句以罗织罪名,所造成的冤狱。而说起“文字狱”,不得不提一下雍正年间,发生文字狱史上流传最广泛、家户喻晓的大案件“查嗣庭试题案”。当年礼部侍郎查嗣庭,被派到江南某省主持科考,出的试题是“维民所止”,让自己惹来杀身之祸。
这四个字其实是《诗经·玄鸟》里头的一句:“邦畿千里,维民所止”。说的是身为一个地方的统治者或领导人,应该对城市都邑周边千里远的地方,意即百姓的居住所在之处,了如指掌爱护人民,有“止于至善爱民”之意。因此,查嗣庭所出的题目,原则上是一道相当不错的科考题目。不料此题目却被佞人炒作,存心靠害。一位文伥,就是援引他人文句去检举诬告的人,向朝廷密报,说主考官查嗣庭以“维民所止”为考题,实际上是大胆犯上暗喻皇帝老爷“雍正砍头”。因为“雍正”二字把部首去掉,也就是把“雍正”两字的头去掉,而成“维止”二字,就是“雍正无头”的意思。结果,皇帝大怒,查嗣庭遂被收押,惨死狱中后,还被戮尸示众。
这不禁让我们想起国会即将通过的“反假新闻法令”来。因为在这个法令之下,“假新闻”被定义为,任何新闻,资讯,数据或报道,不论其内容是全部或部分属不真实的,或是以特写,视频、录音,或是以任何其他形式,提出有虚假成分的文字或想法,皆属触犯法令。
民为保身忍气吞声
该法令也阐明任何人,无论是通过任何形式,在知情的情况下制造、提供、刊登印刷、派发、传递或散播任何假新闻,或印刷任何含有假新闻的刊物,只要其中一项被定罪,将可面临不超过50万令吉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6年,或两者兼施的刑罚。而任何出版“假新闻”的刊物,也同样会遭罚款10万令吉;重犯者每人可罚款30万令吉。(以上条款内容乃转述报章资料,若是有误,不算是“假新闻”,谨此声明)
这一来,相信民众为了保身,都会噤若寒蝉。遇到一些施政弊端,宁可忍气吞声也不愿惹祸上身。这么一来,当政者便可肆无忌惮的胡作非为,把一切律法玩弄于自己手中且看你奈何。若有人举报这类贪污枉法之行为,该法律便成了作奸犯科之徒的上好护身符,对举报者反将一军,诉其散布假新闻,人人皆可寻机构陷以报复。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一个好的领导,必须要有一定的宽阔胸襟,才能集思广益,将整个团体推向进步的康庄大道。乡团组织、公司企业,甚至一个国家都是如此。倘若处处打压异己以巩固实力,放任自己恣意妄为,沉醉于周边小人谗言之中而不能自拔。假以时日,整个团体,甚至整个国家,到了政权山崩地裂的时候,想要重新振发则为时已晚,想后悔都已全然莫及矣。
子曰: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言论自由在这个建国仅61年的新兴小国,此时此刻犹须开放为国家建设而努力。在这个得天独厚、没有天灾人祸,民情温驯的大环境下,大马本应在各方面的领域中,让更多的人藉生活的努力转换成人生的正能量,配与各阶层领袖的英明领导,国运遂可在本区域萌芽开花,打造出一个真正的幸福民主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