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首相马哈迪的“独裁”下大体乖乖“臣服”了22年之久的国阵诸党团人士,如今纷纷蹦出来给老马翻旧账、揭黑底、套帽子、扯后腿,质言之,可谓政坛奇观之一,恐怕还比反对派人士似乎“不计前嫌”、“不念旧恶”地接纳老马之加盟和领导,更叫人唏嘘——如不是倒尽胃口的话。
毕竟, 后者即使明显乃基于“权宜”、“算计”或“赌博”而和老马勾肩搭背、相互利用;似乎“轻饶”、“漂白”、“粉饰”或“包庇”了老马,惟不管怎样,其人大都(除了部分如安华、慕尤丁者)并未和老马长久站在同一阵营搞出一系列侵犯人权、颠覆国家体制的事——如茅草行动、1988年司法危机、诉求事件、增修宪法121(1A)条文、扩大首相署权力等——乃至,部分人还是相关事件的直接受害者。
证明国阵执政有问题
相反的,前者在22年之中及老马下台但还没“变节”之前,不论直接或间接,因同属一个阵营,实际上是应当共同负起老马所犯下的“错误”之责任(包括无视、默许和纵容之)。然而其人如今看到老马投到敌营了,就霎时“正义”起来,集中火力翻炒、痛击老马种种“祸国殃民”的劣迹,似乎之前发生的事,都是老马个人的“罪过”,与国阵无关。这种几乎算是有份“做贼”,现在却公然高喊“捉贼”的行径,著实叫人傻眼。
坦白说, 今天的国阵党人越猛力“黑化”老马,就越证明了国阵过去的执政方式是大有问题的。毕竟,如不是一伙同党、同志不离不弃、同心同德地鼎力支持,就算老马天生是个我行我素、刚愎自用之人,又如何能“打横行走”那么多年呢?恐怕唯有像国阵那样组织封建、一党独大又分族而治的偏“人治”结构,才能培养出如此善于把玩权力和民粹情感的“独裁”领袖(意思是所谓独裁,大多也是被独裁者的无知或消极态度养成的)。
另外,把一位领袖涉及公共事务的判断和决策都归咎于领袖个人,也是不符情理的。即便是古代帝王,一般上也得先请教、征询、参考、斟酌其臣下的意见了才做决定,更何况是当今讲求集体参议、决议之“程序正当”的相对民主施政?换言之,把国阵领导之下的各种“错误”都一股脑儿赖在老马或其他领导身上,恐怕也是一种不光彩的推诿和逃避。
实质上,如真要批判、否定老马,与之“决裂”,今天的国阵党人应当做的,是趁还掌权当政之际,勇敢检讨、纠正、弥补过去所有在老马领导之下所犯下的“错误”——毕竟这些都是国阵的集体包袱——包括为茅草行动之下的受害者平反、赔偿,重新客观正视当年的华团诉求,向司法危机中的受冤者道歉和赔偿,乃至修正抬高伊斯兰法庭地位和扩大其权限的宪法121(1A)条文。唯有做到这些,当下的国阵党人才能有底气、有颜脸来苛责老马。
至于一般老百姓,著实也不要被某些政客及其文胆忽悠了,只懂得随其视角和口吻向已经在野的老马、安华、老慕等问责,却轻易放过理应整体负起责任的国阵政府(如说要否定老慕,大可请今天的柔州政府为当年硬拆新山古庙山门之事做出官方道歉和赔偿,光追究老慕,根本是“柿子挑软的吃”,或企图“围魏救赵”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