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把我们带到一块地里,让其他男人和我们性交。有5个男人在等著。他们威胁我,如果我不从,就把我家的房子炸了,把我妈炸死、把我活烧。我一进屋,就知道无论谁在屋里,我都要跟他性交。领我进屋的男人要我跟一个巴基斯坦人做爱,以证明我爱他,我凌晨2、3时到了警察局。我浑身是血,裤子都被血浸透了。他们说我浪荡,惹麻烦。”
以上是从一份儿童性侵报告中引述的受害者证词里挑出的几段。受害少女年龄在11至15岁。这样令人发指的对儿童的性侵害发生在哪里?索马里的“博科圣地”?叙利亚、伊拉克的“伊斯兰国”?都不是。它发生在英国牛津郡风景如画的乡间小镇上、世界才子向往的牛津大学城的街头巷尾。
报告发表后,英国首相卡梅伦(David Cameron)本年3月就将受害者、受害者支持组织、部长、警方首脑、地方政府领导、儿童保护专家、教育工作者、医生和社会工作者等人士请到首相府唐宁街10号,开了一个“儿童保护峰会”。
受害者被指是问题少年
儿童保护的每一个专业环节,从警察到地方政府、社会工作者、学校、医院、收容所,都有错误,而且是一而再、再而三地犯错误。种种儿童受到性侵害的迹像一再的被错过、忽视、漏掉。
儿童保护者的态度是导致他们对危险视而不见、甚至袖手旁观的关键。这些孩子眼中的大人们往往会认为受害者是“问题少年”,她们是自己不负责任,做出了错误的生活选择。她们的话不可信,如果提起公诉,胜诉的机会很小。
这种态度的背后,还有一个很敏感的因素。虽然施虐者包括不同族群的人,但巴基斯坦裔穆斯林不成比例的高。牛津郡的7人团伙中,除两个北非裔黑人外,其馀5个都是巴基斯坦裔穆斯林。在英国其他地区的发生的团伙性侵儿童案件中,也有类似状况。
于是警方、检控方下手踌躇犹豫,是怕“吃不著鱼惹一身腥”。正是这种态度,使得儿童性侵成为英国社会的一个暗疮。仅在过去4年中,在伯明翰、布里斯托、德比、罗瑟汉姆、特尔夫德等地挖出多个类似的儿童性侵团伙。
然而,没有一个相关责任机构的人因此而被开除、免职、降职、调离,更不要说查办。没有一个人!因为报告说,没有证据证明相关专业人士是“故意忽略”(wilfully neglect)。如此司法,根本就是把儿童置放在一个豺狼处处的境地。
司法处处是脱罪漏洞
英国社会的儿童性侵暗疮冰冻三尺,遗憾的是这边厢政客除疮的决心不绝于耳,那边又发生令人发指的恋童案了。
恋童变态斯图特杨(Stuart Young)行径恶劣,多次性侵幼童,甚至连出生1天的婴儿都不放过;法官保罗阿瑟森(Paul Arthurson)痛批,犯人的行为“卑鄙又堕落”,一定会判处重刑。
根据《镜报》报导,变态男子杨住在爱丁堡,从2008年11月到2013年12月的5年间,长期性侵2名婴孩;检方说明,男婴出生1天便惨遭毒手,犯人到孩子3个月大才停止,另一名受害女婴则是6个月大时被侵犯,情况持续到女孩5岁。
杨不曾停止恶行,直到罪行被受害女童揭发,警方于2014年1月将他逮捕;法官表示,幸亏小女孩勇敢揭发犯人的恶行,“他的罪行包含2项强奸和1项性侵罪,裁罚还在讨论,但可以确定的是,嫌犯一定会被关很久,我们会在28日公布判决结果。”
6月大女婴也难逃性侵魔爪
性侵婴儿不是只发生在英国或西方国家,回到亚洲如中国,也有一起发生在福建,一个6月大的女婴遭25岁远房堂叔性侵犯,暴行令人发指。孩子的父母欲哭无泪,而孩子受到的伤害将是深痛而长远的。人们在谴责肇事者的同时,不由得为当前法律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灰白地带”揪心。
受害者父亲回忆,女儿出生才6个月,同村一个25岁男子(孩子的远房堂叔)来家里,抱去后带回发现女儿下体大量出血,刚换上的纸尿裤也不见了,女儿声音都已经哭哑了。经过医院诊断女儿阴道和处女膜已经破裂。
“女儿是我们今后生活的依靠。遭受这种打击后,妻子经常看著女儿无声地流泪。每天看著女儿纯净的眼神和可爱的笑脸我的心都在滴血,她刚刚降临到这个世界才6个多月,还那么懵懂无知,我没有能够好好保护她让遭受这种屈辱和伤害,我将来如何面对她?”受害者父亲悲痛地说。
近年来,女童遭遇性侵事件频发。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儿童安全基金女童保护项目近期发布的《2014年儿童防性侵教育及性侵儿童案件统计报告》指出,2014年,被媒体曝光的案件高达503起,平均每天曝光1.38起,是2013年同比的4.06倍。报告相信这只是所有案例的冰山一角。
【性侵儿童案 英国大暗疮】
2004至2012年牛津郡7名男子轮奸6名未成年少女
牛津郡7名男子对6名未成年少女犯下了强奸、轮奸等多起性侵害罪行,判决后,由多家机构组成的牛津郡保护儿童委员会(OSCB)进行了历时一年多的独立调查。
调查报告触目惊心,在过去16年间,在牛津郡至少有370名未成年少女成为儿童性侵的受害者。1997-2013年罗瑟汉姆(Rotherham)至少有1400名儿童受到性侵。
2008-2013年爱丁堡变态男子长期性侵2名婴孩
爱丁堡变态男子杨长期性侵2名婴孩;男婴出生1天便惨遭毒手,犯人到孩子3个月大才停止,另一名受害女婴则是6个月大时被侵犯,情况持续到女孩5岁。
【中国嫖宿幼女罪存漏洞】
2014-2015年中国儿童性侵案件
男童遭性侵案例:13起
受到学校老师侵犯案例:86起,占案例20%
邻居、亲戚、熟人作案:67例
这些案例中还有数名受害儿童被传染性病或者出现精神问题。
实际上,早在2013年,海南万宁校长带小学女生开房一案被曝光后,媒体就曾接连报导多起幼女受性侵案件,当时有媒体调查显示,92.17%的人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
民生观察的报告中指出,“嫖宿幼女罪”这一恶法的存在,导致一些重大恶性的,涉及多名儿童的所谓“嫖宿幼女案”,其犯罪者难以受到法律的严惩,报告呼吁尽快废除此恶法,通过立法对儿童性侵实施“零容忍”。
去年底,香港媒体报导,中国甘肃女童小蕊4岁时,被父母工作单位60岁的临时绿化工强奸,父母为小蕊讨公道数次被拘留、殴打。
小蕊的父母说,罪犯该抓就抓、该判就判,不明白当局为什么要造假案,包庇罪犯?
【近年国际关注性侵儿童案】
2012年2月
马来西亚砂拉越古晋60岁布亚则隆,被指控在2011年间,分别在5月、6月、7月及8月性侵了一名15岁未成年女子,导致对方而受孕并产下一男婴。但最后上诉人以沾有精液的手指插入受害者私处,不构成强奸的罪名,而引起全球哗然。
2013年12月至2014年6月
法国在中非共和国的维和部队在难民收容中心被控以食物诱惑约10名儿童再将他们性侵犯,年纪最小的受害者只有8岁。法国总统奥朗德表示,若案件被定罪,绝不留情。
2015年4月
巴拉圭一名年仅10岁女童因为遭到继父性侵导致怀孕,却未获当局安排堕胎,现在可能要冒险产子,随时面临一尸两命的风险。
2015年4月
美国北卡罗来纳州一名86岁老翁,涉嫌性侵一名13岁少女,现在被控两项猥亵儿童罪。
2015年4月
加拿大安大略省前教育部长Benjamin Levin在网络聊天室声称曾与自己的女儿发生性行为,涉及制造儿童淫秽读物;私藏儿童淫秽读物及教唆他人性侵儿童,被判处3年半监禁。
把儿童当性幻想对象再施暴
【台湾】
台湾新竹25岁男子李靖涉嫌杀害男童,检警发现他的交友圈全是小学生,事发后有受害学童指控,李靖会邀他们到住所打电动,再趁机摸他们的生殖器与臀部,检警认为李靖可能有恋童倾向,怀疑李靖因为得不到男童才会想同归于尽。
【美国】
一名连环杀手亚伯特费雪(Albert Fish),被称为“发狂的月光杀手”,是美国骇人听闻的杀人犯之一,他至少杀死15名小孩,并对约300受害者进行性侵,最终于1936年坐上电椅处以死刑,另一恋童癖连环杀手“亚瑟盖瑞毕夏普”(Arthur Gary Bishop),专挑男童下手,把他们当作性幻想对象,性侵5名男童后再加以杀害,他于1988年6月9日被处决。
【比利时】
比利时男子马克居楚(Marc Dutroux)因涉嫌绑架、性侵、奸杀多名儿童震惊全球,还被称为“沙勒瓦之魔”,他曾经1989年入狱服刑,坐了3年牢就假释,出狱后又再度犯案,1998年曾经落网却越狱,使得多名官员因此下台,由于这起案件还涉及一个庞大的恋童集团,执法人员涉嫌包庇,引起民众不满而上街示威游行。
除了性侵儿童之外,恋童也同样地成为国际关注的一个现象。翻开全球的儿童案件统计报告,一件接一件的案件经过都是触目惊心的。我们无法抚平孩子们受到侵犯后的情绪与心理创伤,但是我们可以预防让这些幼小身躯受到伤害。大人是孩子的护符,不要转个身就变成了伤害孩子的恶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