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平权一直是许多人所追求的公平待遇,雇主以各种理由解雇、不给予晋升机会等事件容易发生在女职员,尤其是孕妇身上。为此,大马妇女援助组织(Women's Aid Organisation)展开了一项职场歧视调查。
世界经济论坛日前发布的《2016年全球性别差距报告》显示,由于无法及时解决性别不平等问题,亚洲正面临严重的人才使用不当问题,而这可能会阻碍经济发展,甚至会剥夺该地区经济体的发展机会。
性别差距比值下降存在著多方因素,首先是薪资。虽然女性的工作时间更长(包括有酬和无酬工作),但全球女性的平均收入仅为男性收入的一半以上。
另一项长期存在的问题就是停滞不前的劳动力参与率,其中全球女性的平均参与率为54%,男性则达到了81%。虽然有95个国家(也有可能更多)的女大学生人数占到在校生的多数,但担任高级职务的女性人数仍然很少;全球只有4个国家拥有同等数量的男性与女性议员、高级官员和管理人员。
根据大马妇女援助组织于今年8月完成的职场歧视民调显示,超过40%的受访女性曾因怀孕在工作上受到歧视。在这项共有222名女性参与的调查中显示,孕妇在职场上受到的歧视有5大类:让他们的职责变得可有可无、否决晋升机会、延长使用期、降职及开除。
民调显示,雇主会在征聘过程中询问孕妇一些歧视性问题。大约40%的受访女性曾在面试时被问,她们是否怀孕或计划在近期怀孕;20%女性曾在面试时坦诚自己怀孕,导致求职申请遭拒或撤回;另有30%女性因为害怕失去工作或升职机会选择推迟生育计划。
事实上,雇主在征聘过程中询问女性的婚姻状态、生育情况或计划、性取向或年龄都属于歧视。然而,我国并没有相关条例,让遭受这些不公待遇的女性无处伸冤。调查结果显示,每8名因怀孕而被裁退或不得升职的大马女性中,只有1人做出投报。妇女援助组织执行董事苏米特拉(Sumitra Visvanathan)认为,这是因为许多女性不晓得自身权益或不知道能通过什么管道来追讨公道。“即便他们知道怎么做,也可能因担心面对旧公司的骚扰及新公司的不信任而因此作罢。”
“性别平等”条例 积极争取盼成型
1995年,大马签署了联合国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The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简称CEDAW)。公约中第11条2(a)中列明禁止以怀孕或产假为理由予以解雇,以及以婚姻状况为理由予以解雇的歧视,违反规定者得受处分。但我国立法中并没有采纳公约内的约定,因此无法在大马执行这些规定。
“其他国家如美国有‘怀孕歧视法令’保护女性职场权益,确保雇主能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员工,包括妇女。该法令也禁止雇主在薪金、工作安排、升职、遣散等方面歧视妇女。因此,我们也需要往这方面著手。”妇女援助组织通讯人员陈香莉透露,妇女援助组织目前正积极与各单位商讨相关法令问题,期望能推出“性别平等”条例。
同时,他们也在吉隆坡市中心设置了询问中心,让遭受家暴、性骚扰或歧视的女性可以上门接受辅导或听取意见。此中心也是妇女接受WAO庇护所或社工服务的衔接点。另外,妇女援助组织将于11月30日及12月7日分别举办两场与职场相关的讲座:职场孕妇歧视及职场性骚扰,希望透过此醒觉运动,让更多职业女性知晓自己的权益。
个案1:通知孕事聘雇合约无限期搁置
敏仪(化名)是公共关系部高层,因别家高薪挖角,决定向任职公司递出辞呈。递出辞呈后,她需要完成最后的3个月服务,才能到新公司上班。期间,她签署新公司的聘雇合约,以保证双方利益。在签署雇聘合约的数星期后,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到时候去上班就已经是怀孕4个月左右了,我不想新公司觉得我只来服务了数月拿产假,所以先通知他们。”
在双方面谈后,新公司代表觉得需要回去与其他高层商议。“过几天,我就收到对方人事部发出的简讯,说不会处理我的聘雇合约。”由于已经签署聘雇合约,敏仪希望对方能以白纸黑字的形式发出正式的解雇信/解约信,却不得回复。
面对这样的情况,敏仪向妇女行动协会(AWAM)及其他律师团体寻求援助,但该公司仍不愿给予任何回应。3个月后,该公司仍没有给予任何正式解雇通知,敏仪如期到公司“上班”,却在公司大厅被保安驱赶,并出示公司发出的通知——禁止敏仪进入公司范围。
当天,敏仪拿著保安出示的“禁令”到劳资关系部(Industrial Relation Department)进行投诉,并在调解期间收到该公司愿意赔偿和解的消息。为了追求公平及公正的真理,她拒绝了这项赔偿。
工业法庭只受理公共机构个案,私人机构并不在管辖范围里,因此无法在工业法庭进行审讯。敏仪后来又从民事法庭著手,开审两年,最终因案子缺乏更有力的证据及没有相关法令保护妇女而宣告败诉。
个案2:报备怀孕,被勒令辞职
罗丝(化名)是一名秘书,在新公司试用期结束前发现自己怀孕了。经两次确诊之后,她选择向公司报备,想不到却换来直属上司一句:“限你24小时内递出辞呈。”
怀孕期间,她不曾以身体不适或以做孕检为由请假,反而因公司正筹备一个大型活动而频频加班。然而,上司并没有看见这一点,反而勒令她辞职。试用期期间递出辞呈,需要两个星期通知,罗丝在最后两个星期的出色表现让上司醒悟到自己做错了决定,并尝试挽留罗丝。但罗丝拒绝了。
许多人无法理解罗丝为了自己的原则和坚持打破了饭碗,但罗丝认为这样的上司并不可靠。“他可以不经考虑便要求我辞职,同样的情形难保不会发生第二、第三、第四次,或更多。”从2009年开始,罗丝开始成为全职妈妈及专栏作家。她打算在两个孩子都上小学之后,便重返工作岗位。“就算从低做起,我也甘心。”
(上述2个案属真实案例)
如果身为孕妇的你也遭受了职场歧视,你可以:
1.联系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洽谈
2.到劳资关系部进行投诉,这将可能把案件带到工业法庭上
3.将歧视事件的相关电邮、社交媒体通讯记录等收集起来,将可能成为你在现在或未来采取法律行动的证据
4.联系给予妇女援助的相关组织,征询建议或法律咨询
若你或你认识的人遭遇暴力、性骚扰或歧视,你:可拨打热线03-79563488;传短讯或WhatsApp至018-9888058(Tina)详情请浏览www.wao.org.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