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已故历史学者谢文庆的《红星高照的马来亚》(Red Star Over Malaya):副题日据时期与之后的抵抗与社会冲突1941-1946的马来文译本(2022年),这本英文原著已再版第4版,可见颇有市场,而马来文译本则迟至2022年才出现,中文本则尚未见到。
从书的副题可知,其中大意。同类的书还有Khong Kim Kong的独立Merdeka;英殖民统治及马来亚的独立1945-1957;其他中文版的同类书也不少;只是中文版通常较集中谈与华族相关的历史。
《红星高照的马来亚》内容则较平衡,而且侧重华巫关系。实则,马来文上册译本的副题便是“马来亚的多元社会”Masyarakat Majmuk Melaya 1941,可看到译者偏重多元社会的形成及其互动关系,下册副题为战后争夺马来亚。(此处红星是指代表巫华印三大族群的红星,而不是美国记者斯诺所说的《红星照耀中国》的五星。当时马来族通称马共为“三星”Bintang Tiga)
从人口组合的角度看1931年,马来亚的人口为437万人,其中马来族、华族与印族个别占了37.9%、39.2%及14.3%,以及其他少数民族。
伸言之,在1931年,华族人口已超过马来族。这个人口变化对马来族精英产生了极大的震撼,也使他们要求英殖民政府加强对移民的限制。当时,马来亚也面对全球性大萧条的严重冲击,不少华印族也因就业机会减少而回国。英殖民政府也补贴部份人重返原乡。
一直到1946年,英殖民政府把华族占绝对优势的新加坡从马来亚割离出去成了英殖民政府直接管治的女皇殖民地,以及英殖民政府重新分类人口,如把印尼人、中东穆斯林等也归类为马来族后,马来族总人口才逐渐又占多数。
这里也突显出早在1931年人口调查公布后,人口算术,即各族人口在马来亚的占比已成了敏感课题。马来西亚的形成(1963年)及新加坡的脱离马来西亚(1965年)也与这人口算术有关。
1946年马来亚同盟(Malayan Union)计划出台后,遭到马来族激烈反对,以及1948年马来联合邦协议中,严格限制非马来族的公民权取得条件,以及把马来族享有特殊地位写进宪法,都与这人口算术的考虑有关。
1957年独立宪法中,马来族享有特殊地位这一条款也从1948年的宪法移入1957年独立宪法。其理据则是,一是马来族是土著,二是当时整体上言,马来族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较华印族低,因此,有必要给予马来族特殊照顾,以免被边缘化。
从马来民族主义者的角度来看,马来族享有特殊地位应是合理与公平的;当然非马来族则多认为这是不公平与不合理的,只有实现无差别公民身份才是合理合情合法的。这个争议从1950年代便争执至今,可说是大马老大难课题。
实则在1956年制定宪法时,宪法制定者(共5人皆是外国人)制宪委员便认为应为这个特殊地位立下时限(15年),时限到后再检讨,只是由于遭到马来社会强烈反对,这个时限条款便被取消,而且马来执政精英还强调,这是马来族让非马来族享有更宽大的公民权申请条件换来的,是一种所谓的社会契约。这是大马的政治现实,这个现实也决定了大马是个一尊多元的族主国家。
一尊多元是说,马来族在政治上得拥有绝对优势,马来语成为国语与官方用语,以及伊斯兰为官方宗教。说白了,便是非马来穆斯林是众星拱月中的众星;就族主政体而言,我国选举制度与君主制度也保障了马来族的优势特别是公务员与军警、法官等也多是马来族;进一步巩固了一尊多元的族主(而非民主或财主或党主)国家。
这是一个安全先于民主的制度,也就是民主诚可贵,安全(穆斯林的安全感)价更高。这种安全先于民主的制度安排也不限于大马多元族群国家,从以色列、波罗的海的国家等,也是同类的族主国家。伸言之,这世上还有不少比民主更重要的东西。
从族际关系的角度看,早在1930年代巫华关系便是这个国家最关键的关系,不搞好这两大族的关系,这个国家便难有稳定与繁荣可言,时至今日,不论如何改朝换代,这个一尊多元的族主现实还是难以改变的,它只能在做法上加以缓和,以便显得更具包容性,但形式上与法律上还是个敏感课题,连国会议员也不能公开谈。
在许德发的《在承认与平等之间》一书里,便重点讨论了这个棘手的老大难课题,要实现无差别公民身份(平等)还需要更多的耐心与时间。
实则,不少多元族群国如印度、美国、南非、加拿大等也存在这个颇具争议的特殊地位或特列照顾的争议。大马的特色是,在马来族享有特殊地位的同时,也要求国家元首得保证非马来族的正当权益,如既得权,也就是已经取得的权益,如公民权、经商许可证是不可因此而被取消。或许也可以说这是一种消极平衡。
至于这个消极平衡能发挥多大作用则取决于时势,也就是因时因地而异。有一种看法是,在独立后,非马来族在政治上是逐步被边缘化。在1970-80年代,甚至连在经济上也被逐步边缘化;只是进入1990年代后,情况有所好转,主因在于现实迫使马来执政精英如马哈迪不得不调整1971年以来的新经济政策,使它更具宽容性而不那么严苛。
除了法律上的消极平衡外,由于华族是具有一定政治与经济实力的关键相对少数族群,当马来族内部出现严重分裂时,华族的居中性地位便发挥更大作用。特别是2008年(308大选)以来,一个华族(选票集中投给某一阵营)的形成更能决定谁主布城。如希盟能在2018年与2022年执政中央,一个华族的作用是决定性的。
当然,这里有一个前提必须是马来族内部出现严重分裂。若马来族也是“一个马来族”如1970年代,华族便难发挥更积极的平衡力量。说到底,选举民主本身就是一个数人头的游戏。所谓人民主权其实并非指全民,而是人数占相对多数选票又集中投给某一阵营的选民,也就是说主权在民的“民”是个复数的民,而非单一的民,在多元分裂的社会,相对多数才是拥有实际主权的民。当然,他们选出的民意代表也可能出卖他们。
大马族际关系的另一个特色是,整体上言,华印(族)经济地位一般上会较土著佳,特别是土著中的非马来族(七成大马土著人口中马来族占了约56%,而东马土著则占了约14%,至于西马原住民具少于1%,也是最贫困者)。伸言之,土族也不是铁板一块的。
由于,非土著特别是华族,在社会经济、文化、教育、宗教等方面拥有一定的自立与自主,使其成为一个虽非占支配地位的族群,却也是一个具有一定实力的居中(而非完全受支配)性族群;因此,也可以对公共政策产生一定的消极平衡作用,如自成体系的华文教育。
进而言之,与其他多元族群国相比大马的族际关系特别是巫华关系,整体上言,依然可说是融洽的,尤其在民间交往上,马来族一般上是颇看得起华族的。这与美国的黑白关系或印度的兴伊关系(兴都教徒与穆斯林)相较就显得可贵。或许,这是因为马来族特殊地位与华人经济优势,彼此间起了一定互相抵消作用,进而缓和了矛盾的强度。
一个同样有趣的现象是,虽然大马各族是多元混居,平时也在市场上互有来往,可令人深思的是,彼此间又是熟悉的陌生人,也就是尽管一眼看出个别族群身份,也和平共处,可却对彼此的文化、宗教缺乏深度认识。之所以又不是出于语文障碍而是由公共政策造成的心理障碍。
一个令人深思的情况是,很少有华族与华族,印裔与印裔,彼此间用马来语沟通。只有在华巫或华印族之间才会用马来语沟通。这也是一个大马特色的族际沟通。受过高等教育者也有习于用英语沟通的习惯,这确是个耐人深思有趣现象。结而言之,大马是个具有特色的多元族群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