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华族都是有钱人或大马华族控制大马经济是许多国外人士与他族想当然的刻板印象,如马哈迪便爱炒作华族都是有钱人这个课题。
许多人会产生这种观感也与媒体有关,如许多媒体特别是工商业媒体爱定期发布大马富豪排行榜,而这些富豪又绝大多数是华族,如前40名大马富豪中,便有30人以上是华族,这就难免给人一种有钱与控制大马经济的印象。
客观地说,大马华族的经济地位一般上或整体上言,是优于其他族群,这与华族相对集中居住在大马最发达的地区如中南马与大城镇有关。
只是也应提及,发达地区与城镇生活费也偏高,生活压力当然也高于乡区,也就是说得付出相应的代价,如连生儿育女也得再三考虑,以至生育率偏低,甚至低于人口替代水平。就华族控制大马经济言,这显然是言过其实。
单从富豪榜人数来判断也未免过于简化。大马富豪中,身家过百亿令吉的也只有5人,其他均是百亿以下,而且多数是10多或20多亿令吉,这也与大马的产业结构有关。整体上言,大马产业层次不高,产品与服务的增值也有限。郭鹤年身家有500多亿令吉,那是因为他的生意主要在国外而非国内。
从控制经济角度看,其实真正操控大马经济的并非个人而是机构,特别是官联公司(GLC)与其背后的控股公司,即官联投资公司,如马银行与国民投资机构(PNB,简称国投)。
举个例子,2023年3月大马上市公司的10大中,便有6家是官联公司,其中马银行一向居首,市值在1000亿令吉上下,而其最大股东则是国投。
根据学者哥美兹(Gomez)与其团队的研究,在2013年,大马的7家官联公司或机构是至少35家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而这35家上市公司的市值便占了当年市值的42%之高(估计)。这7家官联公司或机构是财政部大宝号(MOF Inc)、国投、公积金局、武装部队基金、朝圣基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与国库控股。
其中财政部大宝号是102家公司的股东,其中63家占股超过50%,而公积金局则持有100家公司的股权,其中有21家的持股超过50%,国投则持有52家的股权,其中有12家超过50%。
以马银行为例,其大股东为国投,直接持有5.6%,另经由国民信托基金ASN持有42.3%;公积金局则持有14.1%,而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则持有1.9%,加总起来超过60%之高。其他如国能、联昌银行、国油化学、综合医疗、国际船务等10大上市公司中的5家,其持股形态也大体是由这7家官联公司共同持有。
当然,从拥有权的角度看,这些官联公司也并非完全国有国营,而由公共持有,如公积金局有约9000亿的资产,相当于大马2022年国内生产总值的50%,便是民有国营的机构;国投亦然,只是从控制经济的角度言,由于它资金集中能化零为整,故能成为许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与最终决策人,而且由于资金规模大可操控大马股市,也使股市避免大起大落,进而成了股市的庄家。
华资顶多只能操控个别股项,要操控大市还差很远。这就是资金化零为整与化整为零的差别。客观地看,自1971年实施新经济政策以来,华资在大马股市的占比是递增的。从1969年的约22%递增到之后的约1/3;但是,这是个别持有的股权,而不是像GLC一样集中运用,发挥操控力量。不过,这里也突显出华资虽不占支配地位(如同政治领域一样)却也占有一席之地,可说是一种居中性的中间力量。
大马股市的另一股力量则是外资。在1969年,外资占了上市公司股权的约62%,之后便逐渐减少。在1980-90年代甚至跌到约25-30%;惟进入21世纪波动颇大,多介于25-30%,也是一股可观的势力。只是整体上言,GLC是占支配地位,因此他们才是大马经济的支配力量,华族华资虽有中等势力却不居支配地位。
惟从经济贸易角度看,华资倒是扮演更积极的角色,如大马的出口中,大体上是农产品占约10%,矿产品也占约10%,而制成品则占80%之高,就制成品而言,主要的角色还是外资与华资,也就是说大马产业结构中,外资与华资是制造业主力。GLC比较偏重建筑、金融、种植、服务业等,而且重点是占有股权。
之所以也与新经济政策有关,如新经济政策的目标是要在1990年使土著在上市公司的股权中占有30%,只是按照官方的说法,目前(2020年)只占约22%,离目标尚有一段距离。
当然有人认为,这个22%可能是低估,目的是不要让新经济政策终止;因为若达标,便失去其继续的理据;因此,这个政策是不能真正达标的。毕竟,达标意味著终止,而由贵而富则是土著走捷径致富的快速致富通路。
这个政策的特点是,其偏重分配而不是生产或开拓市场。在马哈迪执政期间,更重视收购外资股权,特别是大种植园与矿地,因为偏重收购与股权或多或少抑制了大马产业升级的潜能,因为它抑制了人尽其才、地尽其利、物尽其用、货畅其流的发展原则。
大马虽在1970年代后大搞国家资本主义,也创立了约1000间公共企业以便早日实现新经济政策的目标;可重分配轻生产的偏向也使大马不能像韩国或台湾一样产生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特别是高增值的公司)。
今天大马的出口中虽然8成是制成品,可其中高增值的组件制成品多是进口而非土产,这就使得大马的出口产品中本土增值偏低,如电子电器,这双电产品中,在大马的加工多是装配与测试而不是真正的生产。此点也可从中间产品的高进口中一窥究竟,这是重分配轻生产的后果。
说起来,经济发展的重点应是提升国民的实用知识与技能,进而培养出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与公司,可大马偏重的则是族群间的财富分配。这种零和博弈思路决定了大马不易升级崛起如台湾、新加坡和韩国。
顺便一提,在1970-80年代由于受到政府大搞集资进军企业的示范,华族也有样学样大搞化零为整的集资活动,包括合作社;其中在1986年还发生了涉及约50万人和约15亿令吉的合作社风波,不少人成了风波的灾民。
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说这是族际经济竞争的后果。因为当时巫华均有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思想,而忽略了做大蛋糕与产业升级的要务。这就是大马与新台韩等的差别之处,其结果当然是有差别的。说到底,就是缺乏同舟共济的正和博弈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