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德哈特定律(Goodhart's Law)说:当一个指标变成目标,它就不再是一个好指标。这定律很少听人在教育界提起,但它可以用来解释不少教育现象。
大学排名根据的其中一个指标是科研文章的刊登数量,发表数量越多,学校排名越好。“科研文章数量”是一个指标,用以反映一所大学的优劣,但如果为了显得优秀而想方设法催促更多的文章发表,那么有关指标就变成是目标,就不再是反映大学优劣的好指标。
考试成绩是反映学生学习能力和进度的指标。通过考试成绩,我们希望了解学生。但如果考试成绩变成了目标,它就不能很好地让我们真正了解学生。怎么这么说呢?成绩之好坏至少说明一些东西吧?!的确,但通过把考试成绩变成目标,其所反映的往往不是学生在能力上和进度上的重要层面。在考试成绩这个指标没成为目标之前,学生在考试中所展现的能力可以是全面的,包括他们明白、融会贯通等的能力,但考试成绩变成目标之后,大家关心的变成是如何达到目标而不是掌握学问本身,因此是否明白、融会贯通大家已不在乎,首要之事和当务之急是解决“考试要什么,我能给什么”,死记硬背、捉紧关键词、投批改者所好等偏离学问正道之事反客为主,通过考试成绩所看见的学生反而不是我们真想了解的一面。
若能举一反三,大家就不难明白在学校推行的许多活动,往往都以教育为名,却因古德哈特定律而难保初衷。为鼓励学生阅读,让学生到图书馆借书,借阅量最多的年终有奖。借阅量没被关注时是个很好的反映学生阅读量、阅读习惯的指标,一旦变成大家关注的目标,用借阅量来证明自己爱阅读就必然多少有些虚的成分。这样,教育能不被扭曲吗?
古板的董事上台致词,表情僵硬,当然不好。学校教导学生演讲时要求表情丰富,当然没错。但一到台上比赛,因为“丰富的表情”变成是一个目标,结果许多学生的表情变成做作、夸张,甚至让听众看了起鸡皮疙瘩,讲演的教育意义还能原汁原味吗?
不让学生知道我们在评估他们,或者不让他们知道我们用什么方法评估他们,能避免指标变成目标。一个相对可行的例子是遴选模范生。如果学校不事前宣布年终会颁模范生奖项,老师们不动声色地做常年观察和评估,选出来的就是一个自然、真实的模范生。不然,虽说是用以鼓励孩子做个好学生,那些把有礼貌、勤劳、乐于助人等指标做为目标挂在心里被选为模范生的,必然离真实、自然和理想的模范生有个距离。
指标一旦变成目标,不只教育会变质,有时还会挫败教育,赞赏是一个好例子。人都有受赏识的渴望,孩子也不例外。孩子不难认识到,受赏识的次数越多,表示自己是一个越受人喜爱的孩子。一线之差在于,一旦孩子的这个认识促成追求受赞赏的目标,他们所表现出来的值得受喜爱就会是有目的、有心机的。你认为予以赏识是一个可行的教育手段并没有错,但如果你以为予以赏识就会有好的教育效果,你是低估了教育的复杂程度。
学校办教育是有包袱的。比如,学校需要办作文比赛,有办作文比赛的学校必然更容易吸引家长,那么招生也就越容易。有作文比赛就有奖项,有奖项就必然多少会把各评估指标变成目标,那样就容易偏离学习作文的原有教育意义,有的偏离得少,有的偏离得离谱。
政府学校的教职人员有绩效指标和升职的包袱,私立学校有招生、生存的包袱,做领导的不敢“无为而教”,凡事难以孩子的教育为先,没有哪个学校领导敢、有魄力摆脱古德哈特定律。摆脱古德哈特定律,是指能以“不让学生发现并把指标变成目标”的方式对学生进行评估。
做父母的不同,为孩子的教育可以没有上述包袱,凡事以孩子的成长、教育为先,比较容易摆脱古德哈特定律。比如,就如为不让孩子对打针有所恐惧而把打针当平常事看待一样,父母也可以做到不把大家紧张兮兮的考试当一回事,把考试当学习中自然要做的练习,把考试日当平常的上课天,成绩好不赞赏,成绩不好不责备,自己心里有数就好。如此处理,你才能知道孩子在自然的状态下能力到底在哪个水平。孩子的天真是父母帮助他们不把考试成绩从指标变成目标的根本条件,许多父母急著让孩子精明和高人一等,就失去了那样做的基础。
我在说实战经验,不是纸上谈兵,我的孩子到小六评估考试前三个月,我都是这样处理,而且有效。到了小六评估考试三个月前,他开始意识到“要有多少A”的社会要求之后,我这一套就不管用了。
孩子的表达能力、音乐智能、责任心等等,通过学校、老师评量,不管怎么做,都难以摆脱古德哈特定律,因为他们不能不做些什么动作而能了解学生,而那些动作难免让学生把指标变成目标。但如果由父母评估,只要善于把孩子的一切日常表现“看”(注意这个用词)在眼里,即便没有考试、比赛、测试等等这些特设动作,也能够深入、全面认识孩子。不必买一台钢琴,父母也能透过孩子生活中显露的节奏感了解孩子的音乐智能,不是吗?
我不是在说学校的不好,我只是根据本文主题提学校的限制,更重要的是我在提醒父母,别忽略自己独有的教育孩子的优势,父母比学校更可能摆脱古德哈特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