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世纪五十年代,要念大学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当年,对那些在华文中学毕业的学子来说,到南洋大学是不错的选择,但是南大可收纳的学生人数有限。在台湾就不一样了,大学多,能吸收的学生数量也多,加上政府对各地侨生给予种种的优待,所以我国很多学生都选择到台湾升学,人数也愈来愈多。
到了七十年代初,从台湾各大学毕业回来的留台人数,几乎达到了三万人,是我国华社重要的一环。但台湾各大学毕业生的学术与专业资格,都不受承认,所以在就业与薪金方面都受到歧视。我们是马来西亚公民,我们一定要争取合理的对待。到了六十年代末期和七十年代初,留台校友会相继成立,当中就有师大校友会、成大学友会、政大校友会、中兴校友会及台大校友会。
初时这些校友会都是各自为政,到了1972年,大家有了将各留台大学校友联成一体的意愿,于是大家就聚在一起商议,举办大型的联欢活动,各个单位派两名代表出席联合工委会。师大代表是我本人和罗绍英,台大代表有张景良和容秉兴,成大代表有林鸿善和林俊堂,中兴代表有李振光和韩雷畴,政大代表有谢有材。
我被推选为联合工委会主席,工委会决议于72年7月27日举办文娱晚会,地点选在当年最豪华的希尔顿大酒店举行。当晚的文娱晚会要用什么名称呢?“留台之夜”?大家是认同的,不过,那是地理名词,没任何特殊涵义。我提议用“文华之夜”,因为“文华”的英文是“Mandarin”,在英文字义里,Mandarin传统华人社会中,有文化素养的知识分子,或是文士。结果这个建议为大家所接受。于是我们在1972年7月27日举办第一届文华之夜,我是工委会主席兼任大会主席,接著1973年7月29日,举办第二届文华之夜。我连任工委会主席兼大会主席。
两届文华之夜进行得非常顺利,大家合作愉快;于是大家一致同意筹组留台校友会的联合总会,并授权我起草章程,由我和林俊堂进行注册工作,决定筹委成员,将成为第一届联总的理事。获得注册之后,我便顺理成章的出任第一任创会会长。其实联总的成功创立,应该归功于1972年便担任工委会的全体理事,因为成立留台联总是大家的意愿,也是大家努力的成果。我担任总会长,为时很短,因为得学院进修奖学金,到美国印地安纳大学进修,便辞去总会长一职。
大家既然要组织总会,除了举办大型的文娱晚会,也须争取学位的承认,各自校友会也针对自己的科系,提出简明的备忘录呈交给有关的部门,以争取承认。联合工委会的工作只是暂时性的,有了永久的联总,就需要一所属于联总的会所,当时的理事会认为,大家财力物力有限,最好先拥有总会会所,让属会皆能共同使用。好比一个国家,最好先建立一个全国都可共使用的国际机场,然后再考量建设各州属的机场,物有轻重,事有本末。
我是主张要先有留台联总会所的,要设立各自的校友会会所,可以日后量力而行,不过,有人不赞同我这个看法,他们说应先有家后有国。我认为大家毕业返国不久,多数同学刚要立业,并未拥有很多的财富。因此我们必须明智的集中有限的财力,建立凡是留台人都可以共用的联总会所,让有限的财力发挥最大的作用。我们应有理想,但是不能实现的理想,无异空谈。我们做事必须务实,方能成事。
当年奔走筹组留联总的伙伴有台大的张景良、容秉兴,师大的罗绍英和我,中兴大学李振光、韩雷畴,成大的林鸿善和林俊堂、张景良是重要的推手,他力主购买会所。到全马各个友会联络各个留台组织,是李振光、林俊堂和我三个人。筹款最力的是李振光,我负责起草章程,然后联同林俊堂进行申请注册。时光滔滔,转眼间,留台联总成立至今,已走过了四十个年头,到了不惑之年,而且还在成长壮大,使人欣慰。
从马来西亚历史来看,当年我们的先辈离乡背井来到本邦的移民,多数属教育水平低,或目不识丁之辈,现在为数五万多出身华文中学,并且在华文高等学府完成学业的留台毕业生,对于我国华社的素质,必然会带来潜在的改变,留台人必须自尊自重,除了自求多福,应该以舍我其谁的精神,不但要参与华社及国家的政经文教活动,同时要有献身的精神,为华社及国家各种建设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