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读到Maniy Amin Ibrahim的《马来文学与文化的置境》(Konteks Sastera Dan Budaya Melayu)一书。书中转述了其他作者的研究成果,提到马来人的审美观,具有以下6大特征,优雅(Halus);实用(Bersuna);团圆;对立(终而文雅地化解);有象征,及有意义。
书中也提及,马来人的“人观”(Konsep Menjadi Orang),是围绕著贤明(Budi)(为梵文)这理念展开的;其中,审美观又人观,有互补的作用,让人不禁联想到儒家思想,也使人不禁追问,怎么会有这样的巧合?
传统马来文化中的审美观;首重伦理之美,也就是人格美,艺术的首要作用,也在于陶冶人格与道德情操,进而完善个人的灵性。伸言之,艺术虽有自娱娱人的娱乐作用,却是附带而非首要的,用流行的用语,便是为人生而艺术,而非为艺术而艺术。对穆斯林言,艺术也是种强化信仰的辅助工具(Penyeri)。同理,在儒家学理中,琴、棋、书、画,也非可有可无的娱乐,而是修身养性,正形正心(形正心正)的必要技艺;实则,中国文人画,特别喜爱四君子(梅、兰、竹、菊)或松,也在于彰显其人格意义,如子曰: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便旨在突出其岁寒后凋之高洁。
在马来文化观念中,一个人之所以是人(Seorang Orang),是因为他具有智力(Akal),道德、教养,及诚心诚意信奉真主。其核心理念则是Budi,这个梵文至少具有以下含义:智力、智慧;有道德,有教养,良好行为,及有判断力,也就是懂得分辨是非。人之所以为人,人与兽类之差别便在于人具有这些素质,有智能,懂得运用智能;行善避恶;知耻,有节操等。用当代通行的话来说,便是有文明(Beradab)。(见页176,2009版)
马来文化人对Budi的这种理解,实与孟子的四端说高度近似,孟子说:
“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
就孟子言,这四端是本来就具有的,关键在于如何把这些潜能充份发挥,而非任由之埋没掉。尤有进者,修身之道,便在于自我实现这四端,使其成为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基础条件。孔子说:“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也反映了审美与伦理之间的相关性。马来古典文化价值与儒家之间的共通性是显而易见的。
其实,在马来文化中,羞耻(Malu)之心,也是个核心理念,更是人其人的条件之一;只是不知为何,作者未有提及。此外,Budi除了上述四个含义外,也具有恩情,情义的含,如欠恩情(Hutang Budi);报恩(Balas Budi);感恩(Kenang Budi)及受恩未报,而觉得不释然(Makan Budi),也与羞恶之心,义也,有相关性。
当然,也应看到,做为万物之灵的人,是具有分辨大是大非的是非之心的;否则,也不配称为万物之灵,而与兽类无异;此点,也是孟子与马来文化人,所特别点出的。据此,公事讲理讲法,私事可以讲情,应该就是判断是非的依据之一。
其实,不仅马来与儒家文化,伊斯兰文化中,也富有恻隐之心(同情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与温、和、恭、俭、让的价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