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1日讯)30亿新元(约104亿4600万令吉)洗钱案的唯一女被告林宝英,因涉嫌提交伪造文件给3家银行,银行户头被指持有至少部分是赃物的逾3627万新元(约1亿2629万2140令吉),被加控7罪,她有意认罪。
中国籍被告林宝英(44岁)今日被加控4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案(没收利益)、两项使用伪造文件,以及一项伪造文件意图欺骗的罪名。连同早前被控的三项控状,目前共面对10项控状。
控状显示,2020年6月1日至8月24日期间,林宝英提交出售澳门房地产的伪造文件给大华继显,也提交伪造借贷合约给华侨银行,以证明证券行户头和银行户头中共1250万港元(约751万9187令吉50仙)的资金来源。
她也被指控与名为刘凯和李虹敏的两人串谋,提交伪造的所得税证明书给瑞士宝盛银行,意图欺骗银行。
另外,2020年3月20日至10月23期间,林宝英的大华继显户头和另3个银行户头涉嫌持有相信至少部分是赃物款的2亿零982万9900港元(约1亿2622万28令吉90仙)。
林宝英被加控后,她的代表律师在法庭上透露,林宝英有意认罪,将在下次的审前会议要求法官定下认罪的日期。
原本蓄著一头长发的林宝英,如今留著短发。她透过视讯出庭时说,希望认罪日期“可以尽量早一点”。
案件展延到本月23日进行第七次审前会议。
早前的法庭聆讯揭露,林宝英是被起获资产最多的被告之一,资产总值超过2亿元,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加密货币、房产和车辆等。
林宝英早前被控两项伪造文件意图欺骗和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控状。控方已修改其中两项控状,指她提交两份伪造的澳门房地产买卖的文件给联昌国际银行和华侨银行,已证明存入银行户头中的1亿9732万9900港元(约1亿1870万841令吉40仙)的来源。
另外,她也涉嫌提供假口供指房地产买卖文件是助理所准备。
林宝英与另一名被告张瑞金(45岁)是同居情侣关系,后者在上个月被判坐牢一年3个月。
此案目前已有六名被告被治罪。苏文强(32岁)和王宝森(32岁)早前被判坐牢一年一个月,两人已在新加坡服刑完毕,在5月6日遣返柬埔寨,并禁止入境。
苏宝林(42岁)和苏海金(41岁)被判监一年两个月,王水明(43岁)则被判入狱一年一个月6周。
陈清远(34岁)和王德海(35岁)的案件分别展期至5月23日和6月13日让他们认罪,苏剑锋(36岁)的案件仍在审前会议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