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9日讯)基于不满柔州董联会主席陈大锦不召开紧急会议,商讨21名柔董联会理事违章、解散重选事宜,包括柔佛董联会署理主席、正副总务,以及正副财政在内的6位常务理事,今日联合宣布“自我解散、回归原点”,集体放弃及离开柔董联会。
6位常务理事包括了柔佛董联会署理主席萧庆璋、总务锺伟贤、副总务黄剑锋、蔡明顺、财政林国才,以及副财政陈坤丰。
他们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联合发表4点声明,强调柔董联会近几年受到董总事件波及,造成内部分歧,并指责现任主席陈大锦背叛和他一同奋斗的团队,让他们备感难过和痛心。
声明指出,他们不满现任主席陈大锦不接受常务理事联署要求召开紧急会议,商讨21位理事违章、解散重选,反而是召开紧急会议商讨总务的合法性,为了不让董联会受到伤害,6人因此宣布放弃及集体离开柔董联会。
代表宣读联合声明的萧庆璋也在会上透露,该会在2015年4月19日召开的“会员大会暨改选新届理事”属不合法会议,董联会已是一个非法操作的不合法组织,随时可能受到对付。
他表示,他们曾尝试通过各种管道,向陈大锦表达立即召开紧急理事会及特大讨论解散及重选理事会的诉求,然而都不获对方回应。
“陈大锦随后却将在本月23日,召开另一项紧急会议,会议上只是讨论总务的合法性,并非讨论21位理事违章的合法性,让我们质疑此举有隐议程存在。”
与此同时,他们也认为,既然柔董联会已是“非法”组织,并指举办的任何会议皆属于“不合法”,因此接下来都不会出席任何柔董联会的活动,除非柔董联会解散重选,恢复其合法性。
他们也希望,陈大锦勿一意孤行,应该听取常委的意见,尽快解散重选。
另外,记者在会上询及,宣布“自我解散”的常务理事,是否就代表辞职时,萧庆璋则说,由于柔董联会已是不合法组织,因此包括他在内的6名常务理事不需要正式辞职。(204)
陈大锦:常务理事无权“自我解散”
柔董联会主席陈大锦表示,常务理事无权自行宣布“自我解散”,若常务理事要离开柔州董联会,就必须依照规章,递交辞职信,而不是自行作出宣布。
他说,常务理事的任何决定都需要经过理事会成员,常务理事也不可超越理事会,他也质疑所谓“自我解散”的意思。
“所谓‘自我解散’是何意?若常务理事要离开柔州董联会,就必须依照规章,递交辞职信,而不是自行作出宣布。”
他也说,若该6名常务理事要召开特大,可在本月23日的专题讨论后,在其他事项的讨论环节时提出,并交由理事会决定。
他强调,理事会是大于常务理事的,他本人的职务也不存在“非法”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