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2日讯)一名男子涉嫌赤裸潜入廉价酒店房间,非礼一名女游客,今日在爱极乐推事庭面控,惟男子不认罪,获准以3500令吉保外候审。
现年42岁的被告利万沙被控于本月19日约凌晨2时57分,在甲州老街一间酒店房间单位,拉扯一名44岁的女受害者裤子,非礼该名受害者。
被告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54条文(非礼)下被控,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罚10年监禁、罚款或鞭笞,或两者兼施。
据了解,事发时受害者与家人在房内休息,但为了让住在另外一间房(没有厕所)的丈夫,可以方便上厕所,因此并没有锁上房门。
当受害者在睡觉时,被告就进入受害者的房间,并在赤裸的情况躺在床上,受害者起初以为被告是自己的丈夫,推了被告后就直接放声大喊,受害者女儿立即起来开灯。
被告随后又关上灯,并指示后受害者和女儿噤声,受害者最终尖叫向丈夫求救,被告见状立即穿上裤子逃跑。
被告在庭上不认罪,案件主控官法拉纳比哈建议以7000令吉以及附加条件,让被告保外候审。
被告在没有代表律师情况下说,他在事发时并不清醒,恳求法庭减少保释金。
推事沙达仙哈允准被告以3500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同时必须遵守附设条件,包括不得骚扰受害者及案件证人。此案择定12月5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