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4日讯) 华裔承包商因试图向地方政府执法官员行贿500令吉,作为不对其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厂采取行动的酬劳,今日被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提控,被法官谕令被告交付5000令吉保释金保释候审。
现年45岁的被告魏忠耀(译音)今日在新山地庭面控后,俯首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去年10月24日,上午11时30分,在士姑来斯里雅阁花园工业区,试图以500令吉贿赂一名依斯干达公主城市政局助理执法官员,以作为不对其没有营业执照,却非法营业的工厂采取行动的酬劳。
上述行为已触犯2009年大马反贪污法令第17(b)条文,可在同一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罚款不少于贿赂金额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反贪会主控官为努玛茜拉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为吴思汉。
控方在庭上建议,让被告以一万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为条件,保释候审。
吴思汉在为被告求情时表示,被告需要奉养年迈患病的母亲,家中还有两名年龄分别10岁及12岁的孩子需要上学,因此希望法官能将保释金降低至5000令吉。
承审法官拿督阿末嘉玛阿里芬允准,被告以5000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附加条件包括每月需到柔州反贪会总部报到,及将护照交给法庭保管。
法官谕令,案件展延至8月21日过堂及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