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4日讯)涉及虚报办公室用品单据试图从中骗取逾2万令吉,巫裔女公务员今日在芙蓉地庭面控2罪,惟皆否认罪行。
被告在聆听2项控罪后否认有罪,芙蓉地庭法官米尔苏莱曼获准被告以6000令吉担保外出,且每个月第一个星期六需要到反贪污局分局报到;案展今年9月13日过堂。
被告法丝阿娜(41岁,技术学院行政人员)共面对2项控状,分别被控于2022年12月5日及2023年1月6日,在森美兰州林茂技术学院,身为一名公务员,即在该技术学院担任行政人员期间,向校长分别呈上价值4757令吉10仙及1万7301令吉50仙供应办公室用品单据,试图虚报资料申索公款,惟实际上并没有供应相关的用品,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8条文(提交虚假索赔)。
在有关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多 20年及罚款不少于索取金额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主控官莫哈末阿兹里菲杜尔斯副检察司提出让被告以8000令吉担保外出。不过,在被告代表律师诺阿敏柏特拉代为求情时,指被告育有3名年幼孩子,希望法庭能够让被告以5000令吉担保外出。
尔后,法官米尔苏莱曼将保释金降至6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