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4日讯)私立大学医学系学生在教会厕所偷拍导师及小教友洗澡及如厕,今日被判罚款5000令吉,法官下判时更质问被告,如果被拍到是被告自己,会有何感想。
此外,法官也下令被告,删除所有拍摄的视频及照片,并向受害者道歉。
现年20岁的被告陈志勇(译音)今日在2017年儿童性侵害法令第10条文下面控,俯首认罪后,承审法官阿布峇卡判处被告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3个月取代。
根据控状,在吉隆坡某私立大学修读医学系的被告陈志勇,在位于麻坡峇吉里路的教会拥有儿童色情影片,上述行为触犯2017年儿童性侵害法令第10条文(取得或拥有儿童色情物品)。
根据案情,被告甫被录取进入私立大学,修读医学系第一学期。他被发现因长期受到色情物的毒害影响,为了追求真实和刺激,竟在参加教会活动时,将手机隐藏在包装袋内,放置在教会的厕所偷拍9名包括导师和参加教会小教友的冲凉和如厕。
被告上述行为已持续超过一个月,直到被一名如厕的男生发现,并把手机交给导师,才揭发此案。
警方调查揭露,被告以手机拍摄9名受害者,包括导师在内的4名成年人和5名小孩的如厕或洗澡。
此案主控官为达尼尔慕尼副检察司,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
被告尚有一项援引刑事法典第292条文(持有猥亵物品)罪行,被告已认罪,案件将展至8月27日过堂及下判。(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