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6日讯)一名育有4名孩子的家庭主妇因不满丈夫与外籍女子搞婚外情,涉嫌持棒球棍攻击丈夫,导致其下体受伤险些丧命,随后怒砸丈夫的宝马轿车挡风镜泄愤,昨日和今日先后被押往麻坡推事庭及地庭面控,但她均否认有罪,获准保释候审。
41岁被告林秀玲(译音,家庭主妇)今日在麻坡地庭面对一项控状,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去年11月5日,上午9时20分,在一家工厂利用棒球棍攻击42岁丈夫,导致对方重伤险些丧命。
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24条文(持武器伤人)及刑事法典第326A条文(严重致伤他人)。
在刑事法典第324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10年、罚款、鞭笞,或其中任何两项刑罚。在刑事法典第326A条文下,一旦罪成,则可被判处以上刑罚的两倍。
此案主控官为努苏拉汉副检察司。控方表示,被告所犯罪行不该获得保释,但是否允许保释取决于法官的酌情权。
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出庭,否认上述罪行。
承审法官依尔万允准,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择定案件展延至5月20日案件。
此外,被告昨日在麻坡推事庭面对另一项控状,被控于去年11月5日,上午9时40分,砸破其丈夫的宝马轿车挡风窗,导致对方蒙受1万5233令吉的损失。
被告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一年至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为莫哈末阿里夫玛祖基副检查司,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否认上述罪行。
承审推事法汀达丽拉卡立允准,被告以2800令吉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择定案件展延至6月26日过堂。
根据麻坡警方早前文告,被告目前正在和她的丈夫办理离婚,她发现丈夫方与一名外籍女子有染,并对此感到非常愤怒。被告涉嫌利用棒球棍击打丈夫的私密处直至出血,丈夫在麻坡法蒂玛苏丹后专科医院接受治疗。
被告也指持同一支棒球棍打爆丈夫的宝马轿车挡风镜玻璃,再到麻坡警区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