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6日讯)一名工厂助理主管因涉嫌酒驾撞伤独木舟运动员茜蒂努鲁玛希达,今日被提控上庭,被告否认有罪,获准以8000令吉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案展6月24日过堂。
31岁被告迪内昔今日在新山推事庭面控,根据控状,被控于本月11日,下午4时19分,驾驶一辆丰田威驰轿车行驶在东部疏散大道,东部疏散大道第3.5公里撞伤女运动员茜蒂努鲁玛希达。
被告被发现酒精含量为178毫克/100毫米,比规定的128毫克/100毫米酒精含量高出50毫克。
被告上述行为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a)(b)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坐牢最高10年、罚款最高5万令吉,以及吊销驾照(自定罪日期起,吊消驾照资格最多7年,如有暂准驾照也将一并吊销)。
此案主控官为薇妮斯瓦里副检察司,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
主控官要求,法庭以2万令吉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作为保释条件,同时要求暂时吊销被告的驾照直至案件结束,每月必须到士姑来警局报到一次。”
被告否认有罪,他在求情时以担任工厂助理主管的每月工资低于2000令吉为由,要求减少保释金。
“我没办法缴付2万令吉的高额保释金,因为我的工作只是看顾工厂仓库而已,我的母亲离世后,我还必须肩负赡养父亲的责任。”
承审推事法官努法汀法立允准,被告以8000令吉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以及谕令暂时吊销被告驾照直至案件结束,且每个月到士姑来警局报到一次。
法官谕令,案件展延至6月24日过堂,以便提交文件以及让被告委任代表律师。
根据报导,茜蒂努鲁玛希达在这起车祸中被撞倒在地,导致腿部擦伤,左肩和髋骨也都骨折。
新山南区警区主任拉勿透露,事发时,被告驾驶的红色丰田轿车忽然从中间车道转向左边车道,撞向茜蒂努鲁玛希达骑乘的摩哆。茜蒂努鲁玛希达目前尚在新山的一家私人医院接受治疗。
“肇祸司机没有犯罪记录,但有7张未缴付的交通违规罚单记录,尿检结果显示没有受到任何药物影响,酒精检测呈阳性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