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7年前误杀同校海军见习军官祖法汉的上诉案继审,2名被告今天要求法官将判罚减少至12年监禁。
这2名被告分别是莫哈末阿克玛和莫哈末阿扎慕丁的代表律师阿米韩查表示,两名当事人在2021年11月2日被吉隆坡高庭判处在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下的误杀罪名成立,面临18年监禁。
他说,根据以往案例,误杀案判决的刑罚都少于18年,此次提出上诉是要求法官将监禁刑罚减少至12年。
“请给涉案青少年第二次机会,因为此案不属于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我的当事人确实有犯下错误,但我认为他们应该有第二次机会。”
21岁的祖法汉于2017年6月11日在沙登医院逝世,他被指偷窃同伴的手提电脑,过后疑遭霸凌致死。
死者的胸部、手部和脚部据报有烫伤的痕迹,疑似是遭蒸汽熨斗灼烫所致。
高庭在2021年11月2日裁决,6名国防大学学生误杀同校海军见习军官的罪名成立,每人处以18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