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两保安日前涉嫌向夜店抛掷汽油弹,今天(周四)被带上吉隆坡地方法院面控时不认罪!
现年25 岁的被告佩里姆拉兹和诺拉曼沙迪,是在法官哈米达莫哈末德面前聆听控状后,均表示不认罪。
根据控状,两名男子被指控与另一名仍在逃的嫌犯,合谋进行纵火罪案,即向夜店前门丢掷4个汽油弹,导致损失 3000令吉。
据称,这起罪案发生于5月9日凌晨2点17分,地点位于金马路(Dang Wangi )叶观盛路(Jalan Yap Kwan Seng)一家娱乐俱乐部前。
上述罪行抵触刑事法典第 109 条文(串谋),并与同一法典第 435 条文(蓄意纵火)同读,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监禁14 年及罚款。
在诉讼过程中,副检察司莫哈末慕海里建议每名被告获准以1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包括附加条件,每月到邻近警察局报到一次。
不过,两名被告的代理律师尤吉斯(MV Yoges)要求降低保释金,因为他们有健康问题,且需要养家。
“佩里姆拉兹是一兼职保安,去年遭遇一场事故导致头骨破裂;拉曼家里也有妻子和两个孩子,分别年满 17 天和两2岁。”
另外,辩方律师不反对附加条件。
法官哈米达听取双方的申请后,允许每名被告以 5000 令吉保释,并向两被告提出附加条件。
同时,法官也择定此案在6月21日过堂。
据早前报导,社交媒体流传二视频,第一个为隆市叶观盛路一夜店于5月9日凌晨遭一群人士骑著摩哆抛掷汽油弹,并一度引发骚乱。
第二段视频则广为流传,内容显示事故现场有多人在帮忙扑灭火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