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8日讯)4名关税局官员因上个月涉嫌在娱乐场所滥用毒品,今日被控上法庭,4名被告皆不认罪,获准每人以2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
4名被告分别为诺拉兹敏(40岁)、莫哈末鲁杜安(43岁)、沙烈胡丁(43岁)及莫哈末沙菲齐(24岁),今早被押往峇株巴辖推事庭面控。
根据控状,4名被告被控于4月28日,清晨6时40分至7时之间,在峇株巴辖警区总部肃毒组办公室因尿液检测对安非他命、亚甲基二氧甲基安非他命(MDMA)及亚甲基双氧安非他命(MDA)呈阳性反应,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5(1)(a)条文(滥用毒品)。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判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
其中一名被告沙烈胡丁同时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8B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不少于两年,最高不超过3年的警察观察期。
4名被告的代表律师分别为莫哈末阿兹兰莎及纳兹哈,主控官为法拉瓦希达副检察司,他在庭上建议以每人1万令吉保释金,允许被告保释。
被告代表律师表示,被告薪金不高,又有妻儿要负担(除了24岁被告),要求把保释金减至每人2000令吉至2500令吉。
承审推事苏海拉允准,4名被告以每人2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并谕令案件展延至6月26日过堂,以提呈文件及案件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