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7日讯)一名65岁垦殖民被控以手性侵7岁女童,今日被提控时否认有罪,向法官哭诉无力缴付一万令吉保释金,续遭扣押。
被告嘉米尔(65岁)今日在麻坡地庭面控。根据控状指出,被告被控于今年10月13日,晚上8时至8时30分之间,在居銮乌鲁柏利通商业区的杂货店内猥亵7岁受害者的私处。
上述行为触犯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20年及鞭笞。
根据案情,案发杂货店是由受害者母亲经营,被告是该杂货店常客。
被告在犯案当天前往该杂货店,趁著受害者母亲忙碌之际,伸手猥亵受害者。被告离开后,受害者向母亲透露此此事,母亲当天向警方报案。
被告否认有罪,承审法官阿布巴卡批准被告以一万令吉保释金,以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惟被告向法官哭诉无法缴付保释金,因此续遭扣押,案件展延至11月21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是丹尼尔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