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珍10日讯) 特定微型交通工具禁止上路,仍有民众无视禁令,笨珍交警展开取缔行动,4个月来共开出17张罚单,充公17辆微型交通工具。
笨珍警区主任莫哈末苏菲表示,2021年道路交通条规经于2021年12月17日生效,禁止特定微型交通工具上路,包括轻便摩哆(Moped)、电动滑板车、引擎滑板车、人力滑板车及行动辅助工具(PMA)等个人移动设备。
他说,在路上使用微型交通工具不但违法,也会对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危险。笨珍交通调查及执法组自去年12月22日迄今,在北干那那、龟咯镇及笨珍市展开取缔行动,共检查33辆微型交通工具,开出17张罚单,同时充公有关微型交通工具。
面子书“北干那那帮”群组今日发布贴文,指警方在北干那那一带取缔微型交通工具及电动脚踏车使用者,莫哈末苏菲今午发表文告回应,作出上述透露。
他奉劝和提醒道路使用者遵守交通条规,以确保所有道路使用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