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7日讯)印裔无业汉因酒醉钱包及身份证,向警方报假案,谎称遭遇抢劫,换来牢狱之灾,被判监禁5天及罚款1000令吉。
31岁被告古玛拉古鲁今日上午在新山推事庭面控时,俯首认罪,承审推事莫哈末祖希米判处被告上述刑罚,若无力缴付罚款,以监禁3个月代替。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本月4日,清晨7时30分向警方报假案,谎称在士姑来皇后花园一家便利店前,遭一名巫裔男子抢走钱包,内有身份证、银行卡、添油卡及现金180令吉,抵触刑事法典第182条文(蓄意报假案)。
根据新山南警区文告,被告是在本月4日向警方投报,指在士姑来皇后花园一间便利店门口,遭一名种族不明男子打抢。被告在接受新山北警区重案组(D9)警官录取口供后,被揭发因酒醉遗失钱包及身份证,为避免遭国民登记局罚款,谎称自己遭遇劫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