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7日讯)患有精神病男子被控掳走7岁男童案,被告改口认罪,被判监禁两年,刑期从被捕日算起。
26岁被告莫哈末拉欣今年5月17日被押往新山推事庭面控时,否认有罪,承审推事祖海米允准被告以4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
被告今日在新山推事庭改口认罪,承审推事莫哈末祖希米判处被告监禁两年,刑期从被捕日算起。
根据控状指出,被告被控于今年5月11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在巴西古当森德综合镇宗教学校附近掳走一名7岁男童莫哈末尼依占,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63条文(掳绑)。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7年监禁和罚款。
此案主控官为莫哈末阿里菲马祖奇迹丹尼尔穆尼。
柔佛州总警长拿督卡玛鲁扎曼早前文告透露,上述案件是在巴西古当马赛城一间麦当劳快餐店前发生,险遭拐带的7岁巫裔受害男童为巴西古当森德镇一所宗教学校学生。
他说,受害男童从森德综合镇宗教学校步行回家,骑乘摩哆的嫌犯试图说服载送该男童回家,嫌犯后遭公众制伏。警方初步调查发现,男嫌犯持有精神病残疾人士证,毒品尿液检测对安非他命呈阳性,并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下,被警方通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