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警方正全面监督国内72个私会党组织!
武吉安曼刑事罪案调查部总监拿督斯里阿都加里尔接受《阳光日报》专访时指出,政府是在2013年8月28日,通过宪报颁布将49个私会党列为非法组织,并在2015年2月16日,颁布宪报将另外23个私会党也列入非法组织。
他说,这72个私会党有约9042成员,涉及系列非法活动与犯罪行为,对国家秩序造成威胁,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私会党的议程有助犯罪行为增长,为此警方才会展开除暴行动,援引《1959年防范罪案法令》和《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逮捕私会党徒。”
此外,阿都加里尔表示,警方自2016年截至今年3月份数据显示,有3983名私会党徒在军火法令与爆炸物法令下被捕、3644人在社团法令下被调查、589人因涉及非法活动而在防范罪案法令下受到对付,另外还有319人因参与有组织性犯罪活动,而被援引国家安全罪行法令延长扣留。
他指出,这些私会党所涉及的违法行为包括谋杀、抢劫、勒索、诈骗、严重致伤与持械暴动,并且持有危险性武器,为此警方派出反风化、肃赌及私会党取缔组(D7),通过《除暴行动》侦查与锁定私会党徒身份。
“任何人只要身上刺有私会党徽章及标志纹身,就会在1966年社团法令第52(3)条文下受到对付;任何在公共场合告示板上,画上私会党标志的人士,也可在同一法令第50(3)条文被对付。”
另一方面,阿都加里尔透露,警方调查也发现有私会党涉及毒品罪案,并且向黄赌业者与人蛇集团收取保护费,提供非法保护以确保这些非法活动不会被执法人员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