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6日讯)34岁的罗里司机遗失大马卡后没钱支付罚款,报假案谎称被打抢,最后被推事庭判罚款1500令吉,或以监禁2个月取代。
被告德拉梅林甘在推事庭上认罪,因此推事庭法官扎夫兰做出这项判决。
被告于本月12日晚上9时在格拉那再也警局报案,声称在去往巴刹的路上,被两名骑摩哆男子抢走钱包,而大马卡也就此被抢走。
但经警方调查,发现抢夺案并未发生,被告是因遗失大马卡后没有钱支付国民登记局的罚款,而选择报假案。
根据《刑事法典》第 182 条(报假案),最高可判处6个月监禁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代表律师加思敏为被告求情时表示,被告目前单身,并需要照顾一名中风的父亲,而他在丢失身份证后,以此方式来省钱,他也就报假案所带来的不便经行道歉,并希望推事庭轻判。
在同一个推事庭上,25岁的单亲妈妈林志怡(译名)也因报假案而被罚款 1500 令吉或监禁一个月,她则是声称5天前在加油站遭遇持刀抢劫,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 182 条。
据案情了解,这名母亲是在本月10日上午11时45分在沙登警局报假案,称在一家加油站的厕所被两名持刀男子抢劫,但在警方调查后,发现其报假案。
该名被告没有代理律师,她则以照顾三个孩子为由请求从宽判刑,并为自己的行为忏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