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茂15日讯)涉嫌把毒品混合在电子烟烟油的男子,今早在林茂法庭面控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3400令吉。
被告若无能力缴付罚款,则以11个月监禁替代。
25岁的被告莫哈末诺阿米努被控于2022年3月16日凌晨2时30分,在淡边遮莱3土展区一个单位,被搜出拥有287毫升属克他命毒品,因此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10万令吉及监禁最高5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向推事庭推事卡蒂妮嘉丝兰俯首认罪。
根据案情,淡边警方展开取缔行动时,在屋内发现4名男子,同时,起获82罐装满液体的小瓶子及一罐800毫升的大瓶子,疑是毒品;送往化验后,报告显示,小瓶装含有210毫升及大瓶装有77毫升,疑是克他命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