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15日讯)4名华印裔男子酒精含量超标驾驶被警方逮捕,并于今日被提控上法庭,被告在认罪后各被判罚款1万至1万2000令吉,监禁1至3天,以及驾照被吊销2年。
太平警区主任奥斯曼助理总监指出,警方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5A(1)条文,将4名酒精指数超标驾驶的男子提控上法庭,计3名华裔及1名印裔。
他说,首宗酒驾被告是47岁华裔男子(建筑工人),他是于今年5月10日,凌晨2时8分在十八丁被扣捕,被判罚款1万令吉、监禁2天,以及驾照被吊销2年。
“次宗酒驾被告是名31岁华裔青年(项目经理),于4月23日凌晨零时40分,在博物院路被捕,被判罚款1万1500令吉、监禁1天,以及驾照被吊销2年。”
他补充,第3宗酒驾被告也是华裔(57岁),自雇人士,于4月11日凌晨1时40分,在太平朝峇眼色海路6公里处被捕,被判罚款1万2000令吉、监禁1天,以及驾照被吊销2年。
他说,第4宗的被告是37岁印裔男子(罗里司机),于5月21日下午6时14分,在阿三古邦高架天桥处被捕,被判罚款1万令吉、监禁3天,以及驾照被吊销2年。
他促请公众人士以上述案件为戒,勿在酒精含量超标的情况下驾驶,除了保障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并免遭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