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0日讯)马六甲州警方急寻一对男女于3月29日和30日,到马六甲爱极乐高庭为一宗毒品案供证。
甲州警察总长拿督威拉阿都玛基发文告指出,这两人分别是39岁的女子拉娃妮雅,以及41岁的雷蒙。
他续称,有关女子来自怡力区,最后一次在哥打叻沙玛纳花园某个单位被发现;雷蒙的住址则是吉隆坡。
他说,甲州高庭将于3月29日和30日审理一宗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的案件。
有任何情报者可联系06-2842222,或查案官诺拉蒂卡(018-9484205)或莫哈末瓦里(016-6469754),或到邻近的警局投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