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大年10日讯)“罗里猛撞避雨摩哆酿2死6伤案”的28岁罗里司机今日被控上双溪大年法庭面控2项控状,被告否认罪名,获准以1万7000令吉及2名担保人保释候审。
被告分别在第一及第三推事庭面控,由妹妹及辩护律师陪同。
根据控状一,来自吉兰丹的被告莫哈末阿里夫(28岁),于3月7日下午2时40分,在南北大道第92.8公里南下方向,由于鲁莽驾驶导致莫哈末阿米鲁(28岁)死亡。
被告因此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将面对监禁最低5年至最高10年,及罚款最低2万令吉至最高5万令吉。
被告听闻控状后否认有罪,推事努鲁依娜听闻控辩双方陈词后,允许被告以一名担保人及9000令吉保释,案展3月28日过堂。
被告较后被押上第三推事庭,面对第二项控状。根据控状,被告莫哈末阿里夫(28岁),于3月7日下午2时40分,在南北大道第92.8公里南下方向,由于鲁莽驾驶导致莫哈末凯鲁阿兹万(31岁)死亡,触犯以上相同的法令,罪成后将面对相同的惩罚。
被告听闻控状后同样否认有罪,推事娜希拉听闻控辩双方陈词后,允许被告以一名担保人及8000令吉保释,同时喻令被告在案件解决之前,必须准时前往附近警局报到,案展3月28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为凯鲁阿兹林及努哈蜜扎,被告辩护律师为西蒂哈斯丽娜。
事发时,9辆摩哆骑士在倾盆大雨中,在大道天桥下避雨,遭随后而来的罗里猛撞,有6名骑士当场被撞,酿2死6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