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申诉老师开强暴玩笑的女中学生艾恩接到来自有关老师的毁谤律师信,索取100万令吉赔偿。
艾恩的父亲赛夫尼占在接受《马来邮报》访问时,证实有关消息,惟却不解对方为何提出诉讼,因女儿在最初指控中,并未提及对方身份和学校的名字。
“尽管我们并未提到他与学校的名字,但有关律师信函确实由该名老师所发出。”
17岁的女生艾恩在早前在抖音拍摄视频,揭露男老师在体育课时,公然发表“男生们,如果要强奸人,不要强奸18岁以下的,强奸18岁以上的”言论。
艾恩在视频中分享上体育课时的不愉快经历,并指老师在体育课时开了很多玩笑,开始时很正经,但后来的笑话内容却越来越奇怪及色情,包括提及性虐待及性骚扰等。
她也指该名老师在发表男生如果要强奸人,应强奸18岁以上的言论时,在场的女生都感到受骚扰,男生则在狂笑。
而她在近日也透露自己接获一封指控毁谤的律师信,并要求她在7天内给予高达100万令吉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