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4日讯) 20名少年少女群聚开狂野派对,违反防疫标准作业程序,遭警方上门取缔,今日被提控上乔治市推事庭,20人皆当庭认罪,其中16人被罚3000令吉,另外4人因未成,暂获以2000令吉保释出外。
这20名少年中,当中13人为男性、7人为女性,其中有4人年仅17岁,为未成年少年。
他们是8月1日凌晨12时30分左右在甘密山一间住宅内开狂野派对时,遭警方上门取缔,同时警方也在现场发现少量的毒品。
这20人年龄介于17岁至25岁,他们今日被带上乔治市地庭被控。
他们被控在2021年8月1日凌晨12时30分,在甘密山一间屋内群聚欢乐,违反行动管制令。因此抵触2021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疫区内措施)第17(1)条文。一旦罪成,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20人当庭认罪,地庭法官诺莎拉判决,其中16人罚款3000令吉,至于4名未成年少年因必须等待福利局的评估报告,因此4人以2000令吉保释出外,并定在9月7日过堂。
另外,这20名男女也被带到推事庭,以提控3项拥毒罪名。
他们被控拥有05克的K他命毒品,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3)条文。同时,他们也被控拥有0.6克的病毒,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6条文。另外,被控拥有0.56克大麻,因此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
惟这20人皆否认有罪,推事玛诺玛妮允许4名未成年少年以每人每个控状500令吉保释(1500令吉)。剩余16人则允许以每人每个控状2000令吉(共6000令吉)保释出外候审。此案件将于10月5日过堂。
在相同的推事庭,4名被告为莫哈末依沙、莫哈末慕海曼、诺艾迪拉及诺乌迈拉被控,其毒品检验结果呈现阳性,因此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一旦罪成,监禁不超过5年及鞭刑。
惟这4人否认有罪,推事玛诺玛妮允许4人以1500令吉保释出外候审。案件安排在10月5日过堂。
在另外一个推事庭,6名被告即莫哈末菲基里、莫哈末阿菲、法兹鲁希山、努鲁依扎迪、诺依雅妮及诺法拉瓦希达,被控毒品检测呈现阳性,因此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
法庭助理主簿官慕纳玛丽亚代替推事,允许莫哈末菲基里以1500令吉,其余5人以1000令吉,保外候审。案件同样定在10月5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