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3日讯)一名售卖洁手液的男子,把洁手液送到邻居家后,两人坐下来在屋外开聊,被警方逮捕及控上庭,认罪后各判1000令吉。
马六甲野新及爱极乐法庭今日各有10名本地人及3名尼泊尔籍外劳因抵触2020年传染病防范管制条规(疫区)3(1)条文被控上庭,皆承认有罪。
在该条规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6个月或罚款高达1000令吉,或者兼施。
野新推事庭共有10人被控,由拉乌达副检察司主控,推事为苏扎娜。
当中一名30岁的被告沙吉阿末于今年3月29日晚上10时,与邻居,即另一名26岁的被告莫哈末诺沙菲特里,在住家庭院聊天,被警方发现后当场逮捕。
两名被告住在野新进步花园,住家仅相隔几间单位。沙吉阿末向推事苏扎娜指,事发时他刚把本身所售卖的洁手液送到莫哈末诺沙菲特里的住家,再一起聊天,刚好被巡警看见。
无论如何,两人在推事面前认罪后,各罚1000令吉。另有8人因潜入清真寺企图偷窃、到蓄水池垂钓、越州探祖母、打包食物、在游乐场聊天等原因而被控。
针对到蓄水池垂钓20岁男被告迪鲁施华,苏扎娜严厉斥责故意违法,并指“鱼儿不会跑掉,难道你不可以等吗?”
苏扎娜促被告在家就好,一个月过后可每天出来钓鱼,甚至到晚上都不会有人阻止。最终判处被告坐牢两个月及罚款1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以坐牢两个月取代。
另一方面,3名尼泊尔籍外劳,分别是建筑工友、甲市区某超市的保安人员及服装店员因在路边及河边游荡,而被控上爱极乐推事庭,推事李金桔宣判一人罚款800令吉,另2人各罚款1000令吉。案件由哈雅多薇达副检察司主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