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3日讯)再有15人因不遵守行动管制令而被控,当中更有2名华裔男子被控在公开场合进行非法万字票投注活动,而被控公开聚赌和抵触行动管制令,但2人否认有罪,法庭择定5月12日过堂。
今日被押往怡保推事庭提控的15人,其中的13名印裔男女对控状俯首认罪,仅是上述2名华裔男子不认罪。
2名华裔被告黄锦豪(21岁)及黄志荣(23岁)共面对2项控罪,即1953年公开聚赌法令第9(1)条文及2020年传染病防范及控制条例第3(2)条文。
根据控状,他们被控于3月31日下午约1时,在怡保丁宜花园某家电话店,进行非法万字票投注活动及在政府颁布的疫区内聚集,因此,抵触聚赌法令及行动管制令。
基于被告否认有罪及要求审讯,法庭允许每人以4000令吉及担保人,保外候审,并定在5月12日过堂。
其他13名被告介于18至34岁,分别12男及1女,当中8男被控违反行动管制令、4名男女被控违反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第25(1)(无法出示身份证)条文及违反行动管制令。
而另一名印裔被告阿鲁(34岁)则面对3项控状,除了无法出示身份证及违反行动管制令,也同时触犯刑事法典第186(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条文。
怡保推事诺阿兹琳丽安娜随后宣判,在2020年传染病防范及控制条例控状下,13名被判罚款1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以3个月监禁取代。
违反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第25(1)(无法出示身份证)条文者,一律被判罚款300令吉或以14天监禁取代。而犯下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罪名者,被罚款5000令吉或以8个月监禁取代。
此案主控官是莫哈末瓦菲,至于15名被告则没有聘请代表律师。
另一方面,太平警区主任奥斯曼助理总监表示,从3月18日至今,警方总共扣捕了60名涉嫌违反行管令人士,并以年轻人居多,开了27个档调查,以及将嫌犯提控上法庭。
他也提到,警方发现大部份的清真寺或祈祷室都遵守行管令,暂停活动,仅有二三所不遵守而被警方劝导,此外,也有6名40至50余岁的印裔人士,前往兴都庙膜拜,并漠视警方的劝告而遭逮捕。
此外他指太平治安因行管令的落实大幅改善,罪案率与未实施行管令前相比下跌50%,各警局也因报案者少而显得冷清。(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