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马航的食品供应公司前董事,涉及总额73万5500令吉洗黑钱案,今日被控上庭。
被告诺拉芬迪(45岁)向法官颜志强(译音)表示不认罪。根据两项控状指出,诺拉芬迪被指通过公司的账户,收取由非法活动所取得的18万8000令吉和54万7500令吉。
他被指于2015年9月21日和2016年5月19日,在蚬壳大厦内的兴业银行中,犯下上述两项罪行。控方是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第4(1)(b)条文提控被告,罪成者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5年及罚款至500万令吉,或不少于非法活动款项的5倍,视何者为高。
主控官尼哈斯林哈欣副检察司没有让被告保释,并要求把案件移交至莎亚南地庭和与被告另一宗的案件共同审理。
法官允许上述的要求,并择定案件在9月18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