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1日讯)霹雳州公共工程局前助理会计师被控盗用公款,被告否认有罪,获准以2万令吉由一名近亲保外候审,案订10月23日过堂。
目前已调往太平医院任助理会计师的诺法依查(34岁),被控3项不诚实,总共盗用1万1108令吉公款的罪名。
被告周三被反贪会押往怡保反贪污法庭面控,她并无聘请律师抗辩。
首控状指她在2015年6月26日,于霹雳州公共工程局设于拿乞路的机械部门,在没有知会直属上司下,挪用3240令吉公款给一家私人公司,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不诚实的盗用财物)。
次及第3项控状指她分别在2015年6月30日及7月8日,同样在没请示上司情况下,挪用3868令吉及4000令吉的公款给相同的公司。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半年或不超过5年、鞭笞及罚款。
反贪会主控官努鲁华希达副检察司向法官英特拉建议被告每项罪名以1万令吉保外,并认为这是合理的保释金额。
被告向法官求情,指自己目前仅有5000令吉的储蓄,并在承担患病双亲的医药费,希望法官能降低保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