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2日讯)两名巫裔男子因涉及总额1030万令吉的洗黑钱活动,今日被控上芙蓉地庭。
两名巫裔被告诺哈再尼(44岁)和莫哈末那吉(40岁),分别面对7项和4项控状,两人皆否认有罪。
诺哈再尼被控于2014年8月8日至2015年1月29日之间,在芙蓉及汝来个地区涉及47项洗黑钱活动,涉及金额为893万3229令吉。
他否认有罪,法官则要他以80万令吉保释除外,惟其代表律师称,因诺哈再尼的财产已被冻结,所以,无法支付这笔保释金,最终,法官准许他以8000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担保外出。
基于诺哈再尼也涉及在吉隆坡的案件,因此,法官接纳主控官诺艾丝金申请,将案件移交吉隆坡法庭,一并进行审讯。
另一名被告莫哈末那吉则被控于2014年11月4日至2015年1月30日,涉及4项洗黑钱活动,款额为137万4499令吉。法官允许他以3万令吉保释,并定在5月12日再次过堂。
他们被控触犯《201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613法令)第14(1)(B)条文下遭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0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15年,或两者兼施。